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2814.“放在坛的柴上”表示在与公义联合或公义所属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这从“坛”和“燔祭的柴”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参看2811节);“燔祭的柴”是指公义的功德(参看2784, 2798, 2812节)。所论述的在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经历试探的神性真理,或为神性的真理,不是神性真理本身,因为神性真理本身超越一切试探。确切地说,它是理性真理,就是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理性真理在于真理的表象,就是那被称为“人子”的,不过是荣耀之前的。而得了荣耀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真理超越表象,不可能在任何理解的范畴内,更不可能在世人的理解范畴内,甚至不在天使的理解范畴内,因而根本不可能经历任何试探。在天上,它看似来自主的光。关于这神性真理,或得了荣耀的人子,经上在约翰福音如此记着说:
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为让人对这个极深的奥秘能有某种清晰的概念,我们可以将主里面那能被试探,事实上经历了数次试探的真理称为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Lord's Human Divine)里面的神性真理,或为神性的真理;把那因得了荣耀而不能被试探,或不经历任何试探的真理称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Lord's Divine Human)里面的神性真理。这种区别在前面各个地方也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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