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09

309.“看哪,已经

309.“看哪,已经得胜的狮子”表示主凭祂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并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从当论及主时,“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当主在世时,祂征服地狱,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一切是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实现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93—294, 301, 309节)。因此,这由当论及主时的“得胜”来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故被称为“狮子”;因为“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从圣言可知,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但由于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想说说它。主出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做这一切;祂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这神性从祂的父拥有一个灵魂;每个人的灵魂都通过身体运作,因为身体服从灵魂。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的神性是祂自己的神性;《亚他那修信经》说这神性与在那里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因为该信经说:父如何,子如何,无限,不受造,永恒,全能,神,主,他们无分大小、先后,完全同等。该信经还说:主的神性和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神性与人性是一基督。

那些相信《亚他那修信经》的人由此也可以知道,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因为这能力来自祂的神性。由此可以清楚看出,应当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 21, 26)

由于主称为“父”的神性是祂的神性,不是别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凡祂从父所做的,以及从祂称为子的人身所做的,都是从祂自己做的;因此,祂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因为祂从祂自己的东西来做这一切。


属天的奥秘 #1093

1093.“迦南当受

1093.“迦南当受咒诅”表示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背离主,这从“迦南”和“受咒诅”的含义清楚可知。“迦南”是指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这一点从前面(1063, 1077, 1083:4节)关于迦南的阐述和经上说他“受咒诅”,以及下文说他“作奴仆的奴仆”明显看出来。此外,给闪和雅弗作奴仆的人只能表示脱离教会本身的某种东西,如完全外在的敬拜。这一点从“受咒诅”表示人自己背离的含义清楚可知,因为主绝不诅咒任何人,甚至不发怒。相反,正是人因背离主而自招诅咒(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223, 245, 592节)。主距离诅咒任何人、向他发怒,就像天距离地那样遥远。谁能相信全知、全能,以智慧统治宇宙,因而无限超越所有人类软弱的主,会向如此可怜、毫无价值的灰尘发怒,也就是向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凭自己只能行恶的人类发怒呢?因此,主永远不可能发怒,只会怜悯。
此处包含的奥秘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尽管是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并告诉他的兄弟,但受到咒诅的却不是他,而是他的儿子迦南;而迦南并不是含唯一的儿子,甚至不是他的长子,按顺序是第四个儿子,这一点从后面的经文(10:6)明显看出来,那里提到了含的儿子,即:古实、麦西、弗和迦南。按照神性律法,儿子不会担当父亲的罪孽,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
惟有犯罪的灵魂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以西结书18:20; 申命记14:16; 列王纪下14:6)
这一点从以下考虑也能看出来:这个罪孽,也就是说,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并告诉他的兄弟,似乎太过轻微,不至于让他的整个后代都因此受到诅咒。由此明显可知,此处含有奥秘。
这里之所以没有提到“含”,而是提到“迦南”,是因为“含”表示属灵教会中与仁分离之信;这信不能受到诅咒,因为在该教会,信拥有神圣在里面,因真理在那里。尽管没有仁,就没有信,但由于人通过信的认知或知识重生,所以这无仁之信仍可以与仁结合,从而是某种意义上的兄弟,或有可能成为兄弟;这就是为何受到诅咒的是迦南,而不是含。此外,迦南地的居民大多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认为一切敬拜都在于外在事物,那里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一样多。这些就是此处所包含的奥秘,若非如此,迦南永远不会替代含。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使自己背离,因而自招诅咒,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只关注世俗、肉体和尘世的东西。因此,他们向下看,将自己的心智和生活沉浸于这些东西;对此,我们稍后将予以详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