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7.启5:5.“长老中有一位”表示一个天堂社群,该社群在智慧上优于其它社群。这从“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对此,可参看前文,AE 270节),因而是指那些在聪明和智慧上优于其他人的人;因为一切聪明都从良善通过真理而来,或通过真理来自良善,而非来自其它源头。“长老中的一位”表示一个天堂社群,因为在圣言中,“一位天使”不是指一位天使,而是指一整个社群(参看AE 90, 302节);“长老中的一位”也是如此。所指的是在智慧上优于其它社群的一个社群,因为这位长老教导说,唯独主在人身方面为自己获得神性智慧,以便祂可以知道、认识并探究每个人,以及总体上所有人、具体的每个人的生命状态;这些事由他说“不要哭;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来表示;因为知道这一点,即唯独主是这样,属于天堂天使的智慧;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社群出于感知,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流注都知道这一点。其他人也知道这一点,但不是通过感知,而是通过理解力的光照知道的。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拥有感知;第二层和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拥有理解力的光照;不同之处在于,感知是通过来自主的流注的充分确认,而理解力的光照是属灵的看见。那些处于对邻之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就拥有后者;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则拥有前者,即感知。至于什么是感知,可进一步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35–140节)。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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