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7.启5:5.“长老中有一位”表示一个天堂社群,该社群在智慧上优于其它社群。这从“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对此,可参看前文,AE 270节),因而是指那些在聪明和智慧上优于其他人的人;因为一切聪明都从良善通过真理而来,或通过真理来自良善,而非来自其它源头。“长老中的一位”表示一个天堂社群,因为在圣言中,“一位天使”不是指一位天使,而是指一整个社群(参看AE 90, 302节);“长老中的一位”也是如此。所指的是在智慧上优于其它社群的一个社群,因为这位长老教导说,唯独主在人身方面为自己获得神性智慧,以便祂可以知道、认识并探究每个人,以及总体上所有人、具体的每个人的生命状态;这些事由他说“不要哭;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来表示;因为知道这一点,即唯独主是这样,属于天堂天使的智慧;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社群出于感知,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流注都知道这一点。其他人也知道这一点,但不是通过感知,而是通过理解力的光照知道的。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拥有感知;第二层和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拥有理解力的光照;不同之处在于,感知是通过来自主的流注的充分确认,而理解力的光照是属灵的看见。那些处于对邻之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就拥有后者;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则拥有前者,即感知。至于什么是感知,可进一步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35–140节)。
502.“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两种地狱之爱,也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它们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所多玛”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埃及”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这一点稍后也会论及;正因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所以“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这些爱之所以盛行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当中,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随着长大逐渐进入这两种爱,这些爱只能被神救主通过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被移除;除非靠近神救主,否则它们无法被祂移除;除非人被祂引领,否则无法给予遵行十诫的生活。诚然,它能被给予,但不是里面含有天堂、因而教会的任何事物的生活。遵行十诫的生活只由那为生命的所赐给。而主就是那生命(约翰福音1:1,4;5:26;6:33-35;11:25,26;14:6,19等)。
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是地狱众爱之首,因而教会中的众恶和由此而来的众虚假之首;这一事实如今无人知晓;这些爱的快乐胜过心灵一切愉悦的快乐,是它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事实上,按着灵意,它们就是“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他们想对来到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降到他们身上(创世记19:1等)。“火”与“硫磺”普表示这爱及其欲望。当这类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的时候,我目睹了这些事物的发生,看到他们被投入地狱。这些爱及其邪恶就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以赛亚书1:10;3:8-9;13:19;耶利米书23:14;49:18;50:37,40; 耶利米哀歌4:6;以西结书16:46-50;阿摩司书4:11;西番雅书2:9-10;申命记29:23;32:32;马太福音10:14-15;11:23;马可福音6:11;路加福音10:10-12;17:28-29)。
这爱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一点在世上尚不为人知;但将这一点牢记在心,当死后进入灵人界时想起它,你就会完全信服。不过,要知道,既有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也有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后一种爱是属天,而前一种爱是属地狱的。因此,当一种构成头时,另一种就构成脚,也就是说,当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构成头时,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通过主而服侍邻舍之爱一开始构成脚,后来则构成脚底,最终被踩在脚下。但当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属天之爱,如前所述,构成头时,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地狱之爱,如前所述,一开始构成脚,后来则构成脚底,最终被踩在脚下。然而,世人很难辨别这两种爱,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都差不多;不过,可以此来辨别它们:属天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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