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7.启5:5.“长老中有一位”表示一个天堂社群,该社群在智慧上优于其它社群。这从“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对此,可参看前文,AE 270节),因而是指那些在聪明和智慧上优于其他人的人;因为一切聪明都从良善通过真理而来,或通过真理来自良善,而非来自其它源头。“长老中的一位”表示一个天堂社群,因为在圣言中,“一位天使”不是指一位天使,而是指一整个社群(参看AE 90, 302节);“长老中的一位”也是如此。所指的是在智慧上优于其它社群的一个社群,因为这位长老教导说,唯独主在人身方面为自己获得神性智慧,以便祂可以知道、认识并探究每个人,以及总体上所有人、具体的每个人的生命状态;这些事由他说“不要哭;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来表示;因为知道这一点,即唯独主是这样,属于天堂天使的智慧;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社群出于感知,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流注都知道这一点。其他人也知道这一点,但不是通过感知,而是通过理解力的光照知道的。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拥有感知;第二层和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拥有理解力的光照;不同之处在于,感知是通过来自主的流注的充分确认,而理解力的光照是属灵的看见。那些处于对邻之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就拥有后者;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则拥有前者,即感知。至于什么是感知,可进一步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35–140节)。
247.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都说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完全被毁,不再是一个教会,或化为乌有,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事实上,没有别的东西会摧毁一个教会。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经上以“以法莲”来描述对圣言的理解,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由于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经上说,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是拉弓的人(诗篇78:9);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争战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边,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等);出于同样的原因,摩西在祝福以色列的儿子时,以法莲和他哥哥玛拿西以他们的父亲约瑟的名义而被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但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性质在先知书中也被描述为“以法莲”,尤其在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成为荒凉;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 9, 11-14)
何西阿书: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怜悯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转瞬即逝的朝露。(何西阿书6:4)
又: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科学原则;“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两者一起歪曲了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每天增添虚谎和毁灭;他们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毁灭”是指歪曲真理,因而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的歪曲,即对圣言的真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何西阿书: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怕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完全被毁,所以论到以法莲,经上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先知何西阿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的真正理解的歪曲,以及随之而来的教会的毁灭,而且由于“淫行”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以这些方式来代表教会的状态,即: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儿育女(何西阿书第1章),再去娶一个女人,一个奸妇(何西阿书第3章)。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从圣言来说明并证明:教会的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优秀而宝贵的;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被毁坏和玷污了,甚至是肮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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