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07

307.启5:5.“

307.启5:5.“长老中有一位”表示一个天堂社群,该社群在智慧上优于其它社群。这从“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对此,可参看前文,AE 270节),因而是指那些在聪明和智慧上优于其他人的人;因为一切聪明都从良善通过真理而来,或通过真理来自良善,而非来自其它源头。“长老中的一位”表示一个天堂社群,因为在圣言中,“一位天使”不是指一位天使,而是指一整个社群(参看AE 90, 302节);“长老中的一位”也是如此。所指的是在智慧上优于其它社群的一个社群,因为这位长老教导说,唯独主在人身方面为自己获得神性智慧,以便祂可以知道、认识并探究每个人,以及总体上所有人、具体的每个人的生命状态;这些事由他说“不要哭;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来表示;因为知道这一点,即唯独主是这样,属于天堂天使的智慧;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社群出于感知,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流注都知道这一点。其他人也知道这一点,但不是通过感知,而是通过理解力的光照知道的。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拥有感知;第二层和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拥有理解力的光照;不同之处在于,感知是通过来自主的流注的充分确认,而理解力的光照是属灵的看见。那些处于对邻之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就拥有后者;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则拥有前者,即感知。至于什么是感知,可进一步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35–140节)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