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0

30.“归于那爱我们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揭秘启示录 #854

854.“他们必作神

854.“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在圣言中,“祭司”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所以前面经上说: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还说:
羔羊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显而易见,主不会使人们成为君王和祭司,而是使他们成为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天使。“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并且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20,483,664,830节)。“祭司”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因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因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正因如此,众天堂被划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主的祭司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关于这两个国度的详细内容可参看前文(647,725节)。
我们说过,他们是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不过,要知道,他们永远不断地接受它们,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无法被归给任何天使或世人,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仅仅看似是他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所以,没有哪个天使或世人能凭自己产生任何本身为良善或真理的良善或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被主保守在良善与真理中,并且不断被保守其中;因此,若有人进入天堂,并认为良善与真理被归给他成为他自己的,他立刻就从天上被下放,并接受指教。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
在圣言中,“祭司”表示诸如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一点从其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由于它们在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已被引用,故我在此仅从该书引用以下内容:祭司代表主的神性良善(2015, 6148节);祭司的职分代表主拯救的工,因为这拯救之工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9809节);亚伦和他儿子,以及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主依次的拯救之工(10017节);因此,“祭司”和“祭司的职分”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分别表示主的祭司职分和祂的王权(3404, 3405, 3009节);祭司管理教会事务,君王管理世俗事务(10793节);祭司要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因而引向主(10794节);他们不会声称自己对世人的灵魂拥有权柄(10795节);祭司由于神圣事物而拥有尊严,但不可将这尊严归给自己,而是归给主,神圣事物唯独来自主,因为祭司职分并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附在这个人身上(10796,10797节);在圣言中,不承认主的祭司具有反面意义(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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