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看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838.因此,要让每个人都小心提防这个异端邪说,即:人因信而称义,无需律法行为。凡陷入这个异端邪说,并且在临终前没有完全从中抽身而出的人,死后便与地狱鬼魔为伍。事实上,他们就是主所说的“山羊”:
主对他们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主并没有说那些“山羊”作了恶,只说他们并未行善。他们之所以不行善,是因为他们对自己说:“我不能靠自己行善;律法不会定我的罪;基督的宝血洁净了我,释放了我;十字架受难已经担当了罪孽;基督的功德通过信被归算给我;我已与父和解,在恩典之中,被视为儿子;祂视我们的罪为软弱,为了祂儿子的缘故瞬间赦免了我们的罪;因此,祂单凭着信使我们称义;若这信不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凡人都无法得救。神的儿子受十字架之难并成全律法,若不为了除去我们罪孽的诅咒,还有其它什么目的吗?”他们对自己说这些以及类似的话,从而不去行本为良善的良善;因为没有良善从他们的唯信中发出,他们的信无非是认知上的信,本身就是一个历史学的信仰,因而不过是知识而已。若此人不直接靠近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那么这信只是一个没有生命或灵魂进入的死信。在这种情况下,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良善来自主,因而本身就是良善。对此,以赛亚书这样记着说:
祸哉,担着罪孽犯罪的民族,行恶的种,败坏的儿女!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4, 15-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说,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神的教会,神的教会,神的教会,我们信仰所在);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且来到在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又说,我们自由了,你们这是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 7: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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