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99

299.“有书卷,里

299.“有书卷,里面和背面都写着字”表示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从“书卷”、“里面和背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书卷”,此处即“生命册”,是指主铭刻或植入在人的灵里面,也就是内心和灵魂里面,或也可说他的爱和信里面的东西(对此,可参看AE 199节);因此,“书卷”在此表示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写着”表示主所植入的东西(“写”表示植入,也可参看222节)。“里面和背面”是指在内心和灵魂,或爱和信中的东西;对世人和灵人来说,爱在里面,因为它构成他的生命;而信若非在他的爱中,就不在他里面,而是在后面或“背面”;系信的信与爱完全为一,因为一个人所爱的,属于他的信,而他所不爱的,不属于他的信。诚然,一个人出于记忆思考,并出于教义教导的东西看上去是信;但如果他仅出于一种属世之爱,没有出于一种属灵之爱来爱它,它就只是外在人的思维视觉,这种视觉伪造信;但这种信缺乏生命,故在被植入内在人及其爱之前,并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后面,或在他背面。被植入内在人及其爱的信就是相信并热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而不是为了名声或学问、荣誉或由此而来的利益。由此可见“里面和背面都写着”表示什么。

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唯独主知道总体上的所有人和具体的每个人的生命状态,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这些状态。这一点由除了羔羊,也就是主之外,“没有人能打开、能观看那书卷”来代表性地描绘。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唯独主知道,因为祂是独一神,还因为祂按自己的形像形成天使天堂,按天堂的形像形成人;因此,祂知道总体上天堂的一切事物,知道总体上天堂的一切事物的,也知道具体的每个事物;事实上,一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以及一位天使就是天堂的一个形像,因为他是天堂的一个形式。由此也可推知,除了那知道所有人的总体状态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具体的任何人的状态,因为这一个与那一个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些事无法用三言两语来描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的相关说明,那里对它们的描述更清晰明了,如以下章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HH 7–12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HH 51–58节);总体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HH 59–67节);那里的社群同样如此(HH 68–72节);因此,每位天使都处于一个完美的人形(HH 73–77节);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的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都类似一个人(HH 78–86节);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都有一种对应关系(HH 87–102节);关于天堂与人类的结合(HH 291–302节)。

必须注意的是,在圣言中,此处和别处都提到“书”,但这书是指书卷;因为古时,他们在羊皮纸上写字,这羊皮纸被称为书和书卷,这也可见于圣言,因而可见于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有一只手向我伸出来;看哪,手中有一书卷,前面后面都写着字。(以西结书2:9–10)

诗篇:

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关于我,书卷上已有记载。(诗篇40:7)

因此,以赛亚书上说:

天上的万象必将解体,诸天被卷起,好像书卷。(以赛亚书34:4)

同样,在启示录:

天就挪移,好像书卷被卷起来。(启示录6:14)

由此可知,约翰所看见的书卷是如何“里面和背面都写着字”的。


诠释启示录 #1116

1116.“用她调和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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