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有书卷,里面和背面都写着字”表示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从“书卷”、“里面和背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书卷”,此处即“生命册”,是指主铭刻或植入在人的灵里面,也就是内心和灵魂里面,或也可说他的爱和信里面的东西(对此,可参看AE 199节);因此,“书卷”在此表示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写着”表示主所植入的东西(“写”表示植入,也可参看222节)。“里面和背面”是指在内心和灵魂,或爱和信中的东西;对世人和灵人来说,爱在里面,因为它构成他的生命;而信若非在他的爱中,就不在他里面,而是在后面或“背面”;系信的信与爱完全为一,因为一个人所爱的,属于他的信,而他所不爱的,不属于他的信。诚然,一个人出于记忆思考,并出于教义教导的东西看上去是信;但如果他仅出于一种属世之爱,没有出于一种属灵之爱来爱它,它就只是外在人的思维视觉,这种视觉伪造信;但这种信缺乏生命,故在被植入内在人及其爱之前,并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后面,或在他背面。被植入内在人及其爱的信就是相信并热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而不是为了名声或学问、荣誉或由此而来的利益。由此可见“里面和背面都写着”表示什么。
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唯独主知道总体上的所有人和具体的每个人的生命状态,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这些状态。这一点由除了羔羊,也就是主之外,“没有人能打开、能观看那书卷”来代表性地描绘。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唯独主知道,因为祂是独一神,还因为祂按自己的形像形成天使天堂,按天堂的形像形成人;因此,祂知道总体上天堂的一切事物,知道总体上天堂的一切事物的,也知道具体的每个事物;事实上,一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以及一位天使就是天堂的一个形像,因为他是天堂的一个形式。由此也可推知,除了那知道所有人的总体状态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具体的任何人的状态,因为这一个与那一个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些事无法用三言两语来描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的相关说明,那里对它们的描述更清晰明了,如以下章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HH 7–12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HH 51–58节);总体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HH 59–67节);那里的社群同样如此(HH 68–72节);因此,每位天使都处于一个完美的人形(HH 73–77节);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的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都类似一个人(HH 78–86节);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都有一种对应关系(HH 87–102节);关于天堂与人类的结合(HH 291–302节)。
必须注意的是,在圣言中,此处和别处都提到“书”,但这书是指书卷;因为古时,他们在羊皮纸上写字,这羊皮纸被称为书和书卷,这也可见于圣言,因而可见于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有一只手向我伸出来;看哪,手中有一书卷,前面后面都写着字。(以西结书2:9–10)
诗篇:
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关于我,书卷上已有记载。(诗篇40:7)
因此,以赛亚书上说:
天上的万象必将解体,诸天被卷起,好像书卷。(以赛亚书34:4)
同样,在启示录:
天就挪移,好像书卷被卷起来。(启示录6:14)
由此可知,约翰所看见的书卷是如何“里面和背面都写着字”的。
47.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表示在最初和最末事物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爱离了自己的智慧就不存在,智慧离了自己的爱也不存在,所以“头”表示智慧之爱;当论及主时,“头”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下文(538, 568节)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表示在其最初形式中的爱和智慧,那么可推知,“发”表示在其最末形式中的爱和智慧;由于“发”在此论及人子,也就是作为圣言的主,所以“祂的发”表示在圣言的最外在表现中,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最外在表现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东西。
人子或主的发表示这层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35-49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就在其最外在表现,也就是其字义中的圣言而言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人”是指发,或头发。这就是为何自在母腹里时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其力量在头发里面。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拥有能力,这可见于关于圣经的上述教义(37-49节)。也正因如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和以利亚一样,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最外在表现,如所说的,就是没有其字义的圣言;母熊表示与内义分离的圣言的字义。在灵界,那些制造这种分离的人也表现为熊,不过仅从远处看是这样。由此明显可知童子们为何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耻辱和极其悲痛的一种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容貌比炭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还有:
头都光秃,肩都磨平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又:
脸上都羞愧,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同样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
因此,弥迦书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女,你要秃头剪发;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被掳去离开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女”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纯正真理。此外,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结果是这样: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经上论到拿细耳人说: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发”表示在其最外在表现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他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
以赛亚书:
祂名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因太多没有引用)可以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与发表示在其最初事物和最末事物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由于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所以可推知,所表示的也是在其最初元素和最末元素中的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发,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发有什么用呢?“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上去是秃头;相反,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则拥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头和发被描述为像羊毛,像雪,是因为“羊毛”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良善,“雪”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中的情形;因为“羊毛”出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出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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