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98

298a.“右手”当

298a.“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和全知,因为在天堂,南在右,北在左;“南”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北”表示在荫中的神性真理;由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所以“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又由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聪明和智慧,并且在天堂,右边的神性真理在光中,如前所述,所以“右手”当论及主时,也表示全知。在天堂,南在右,那里的神性真理在光中,那里的人处于聪明和智慧;北在左,那里的神性真理在荫中,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HH 141–153节);一切能力都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可参看这本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能力(HH 228–233节);一切聪明和智慧也都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同样可参看该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智慧(HH 265–275节);天堂里的智慧人和简单人(HH 346–356节)。

298b.“右手”当论及主时,既表示全能,也表示全知,当论及人时,表示能力和智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创造北方和右手边;他泊和黑门都因你的名欢呼。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支撑;怜悯和真理必一起站在你面前。(诗篇89:12–14)

此处“右手边”明显表示南方,因为经上说“你创造北方和右手边”,“南”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因而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和全知,神性良善藉由神性真理拥有全能和全知,如前所述。由于所表示的是全能和全知,所以经上说“他泊和黑门”、“公义和公平”、“怜悯和真理”。此处“他泊和黑门”表示那些处于神性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公义和公平”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怜悯和真理”也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两者一起在灵义上表示藉由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表示神性良善藉由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

又: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诗篇137:5)

“耶路撒冷”表示神性真理的教义方面的教会;“耶和华的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上,那些处于光和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在主的右手边;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

又:

看哪,我愚昧无知。然而,我常与你同在;你搀着我的右手。你以劝告引导我,以后必以荣耀接收我。(诗篇73:22–24)

由于“右手”当论及人时,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所以经上说:“我愚昧无知;你以劝告引导我,以后必以荣耀接我。”“以劝告引导”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引导,“以荣耀接收”表示以聪明来祝福;因为“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但当论及人时,表示由此而来的聪明。

又:

保护你的是耶和华;耶和华是你右手边的荫庇处。白日,太阳必不击打你;夜间,月亮也不击打你。(诗篇121:5, 6)

“是你右手边的荫庇处”表示保护,免受邪恶和虚假伤害。此处“荫庇处”表示保护免受伤害的荫庇之地,“右手”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和智慧,它们将被邪恶和虚假伤害,除非主保护。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事,所以经上说:“白日,太阳必不击打你;夜间,月亮也不击打你。”此处“太阳”表示自我之爱,因而表示一切邪恶,“月亮”表示邪恶之虚假。这就是“太阳或日头”和“月亮”的含义(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属天的奥秘》,2441, 7078, 8487, 9755, 10130, 10189, 10420, 10702节)。

又: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在你右手边的人面前,在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面前。(诗篇80:17)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表示通过全能和全知守卫;那被守卫的“右手边的人”表示智慧人;“人子”表示聪明人,两者都藉由神性真理。

又: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威严尊荣。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和公义的温和;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君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诗篇45:3–4, 9)

这些话论及主。“大腿边佩剑”表示从神性良善争战的神性真理;故经上说:“大能者啊,带着你的威严尊荣”,“威严”表示神性真理,“尊荣”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131a, 288b节)。经上还说“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在尊荣中登上”表示从神性良善争战,“乘驾真理的话语”表示从神性真理争战,因而表示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争战。“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表示主的全能和全知;在尊贵人中的“君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站在右手边、佩戴上好俄斐金的“王后”表示天堂和教会,以及其中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真理,“俄斐金”表示爱之良善。

又: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诗篇110:1, 5; 马太福音22:44; 马可福音12:36; 路加福音20:42–43)

众所周知,这些话论及主;它们描述了主在世上与众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这种征服是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此处“右手”表示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仇敌”表示地狱;“使它们作你的脚凳”表示完全征服。“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具有同样的含义;“发怒的日子”是指一种争战的状态,“列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主在世时从神性良善披上神性真理,由此征服地狱,并将天堂里的一切都纳入秩序;对此,可参看《最后的审判》(46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 301, 303节)。

在福音书: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

主和他们说完话后,就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和“坐在神的右手边”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

以赛亚书:

我坚固了你,我帮助了你,我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了你。我耶和华神必紧握你的右手,对你说,不要惧怕;我必帮助你。(以赛亚书41:10, 13)

“我坚固了你,我帮助了你”表示从全能和全知那里给予能力和聪明,全能和全知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故经上说“我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了你”,“右手”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紧握你的右手”表示人通过这些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这两者,即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所以主被称为“耶和华神”;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对祂的受膏者居鲁士说,我紧握他的右手,使列族降服在他面前;我也要松开列王的腰带,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以赛亚书45:1)

“居鲁士”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主。“我紧握他的右手,使列族降服在他面前;我也要松开列王的腰带”,以及“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主在世上凭全能和全知征服所有地狱,并且以后使地狱永远被征服;在他面前被降服的“列族”表示邪恶方面的地狱;“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表示凭全知使一切事物都显现给祂,祂凭全能拥有拯救的能力。

在以下经文中,“右手”也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知和全能;诗篇:

耶和华常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手边,我便不至摇动。(诗篇16:8)

又:

神啊,你的右手必扶持我。(诗篇18:35)

又:

神啊,你的右手满了公义。(诗篇48:10)

以赛亚书:

我的手立了大地,我的右手丈量了诸天。(以赛亚书48:13)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力量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启示录:

人子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6)

诗篇:

耶和华的右手行了大能;耶和华的右手高举。(诗篇118:15–16)

298c.由于“右手”当论及天使和人时,表示他们从神性良善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智慧和聪明,所以在路加福音:

有主的天使站在香坛的右边,向撒迦利亚显现。(路加福音1:11)

马可福音:

只见一位天使在主所在的坟墓中,坐在右边。(马可福音16:5–6)

由于同样的原因,马太福音上说:

绵羊被安置在右边,山羊被安置在左边。(马太福音25:33–34等)

此处“绵羊”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山羊”是指那些处于无仁之信的人,这种信被称为唯信,就本身而言并不是信。

由于“右手”的这种含义,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任祭司职分时:

血抹在他们的右耳、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

此处“血”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右耳”表示出于良善感知真理的能力;“右手”和“右脚”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和外在人或属世人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聪明和能力;“大拇指”和“大脚趾”表示完全。

由于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右手”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以及它反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推理,并与这真理的争战。如诗篇:

你高举了他仇敌的右手。(诗篇89:42)

又:

他们的口说自大的话,他们的右手是虚谎的右手(诗篇144:8, 11)

以赛亚书:

他不能救自己的灵魂,也不能说,我右手中岂不是有虚谎吗?(以赛亚书44:20)

启示录:

那些将在右手或前额上受兽的印记之人。(启示录13:16; 14:9)

“右手”当论及邪恶时,表示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反对真理的推理,并与真理的争战,因为处于邪恶的人那里的方位与处于良善的人那里的方位是对立的;因此,在处于邪恶之人的右手边,真理在漆黑中,而虚假可以说在最大的光中。在灵界,处于邪恶的人那里的方位与处于良善的人那里的方位是对立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51–152节),以及为什么(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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