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8a.“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和全知,因为在天堂,南在右,北在左;“南”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北”表示在荫中的神性真理;由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所以“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又由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聪明和智慧,并且在天堂,右边的神性真理在光中,如前所述,所以“右手”当论及主时,也表示全知。在天堂,南在右,那里的神性真理在光中,那里的人处于聪明和智慧;北在左,那里的神性真理在荫中,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HH 141–153节);一切能力都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可参看这本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能力(HH 228–233节);一切聪明和智慧也都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同样可参看该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智慧(HH 265–275节);天堂里的智慧人和简单人(HH 346–356节)。
298b.“右手”当论及主时,既表示全能,也表示全知,当论及人时,表示能力和智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创造北方和右手边;他泊和黑门都因你的名欢呼。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支撑;怜悯和真理必一起站在你面前。(诗篇89:12–14)
此处“右手边”明显表示南方,因为经上说“你创造北方和右手边”,“南”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因而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和全知,神性良善藉由神性真理拥有全能和全知,如前所述。由于所表示的是全能和全知,所以经上说“他泊和黑门”、“公义和公平”、“怜悯和真理”。此处“他泊和黑门”表示那些处于神性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公义和公平”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怜悯和真理”也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两者一起在灵义上表示藉由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表示神性良善藉由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
又: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诗篇137:5)
“耶路撒冷”表示神性真理的教义方面的教会;“耶和华的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上,那些处于光和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在主的右手边;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
又:
看哪,我愚昧无知。然而,我常与你同在;你搀着我的右手。你以劝告引导我,以后必以荣耀接收我。(诗篇73:22–24)
由于“右手”当论及人时,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所以经上说:“我愚昧无知;你以劝告引导我,以后必以荣耀接我。”“以劝告引导”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引导,“以荣耀接收”表示以聪明来祝福;因为“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但当论及人时,表示由此而来的聪明。
又:
保护你的是耶和华;耶和华是你右手边的荫庇处。白日,太阳必不击打你;夜间,月亮也不击打你。(诗篇121:5, 6)
“是你右手边的荫庇处”表示保护,免受邪恶和虚假伤害。此处“荫庇处”表示保护免受伤害的荫庇之地,“右手”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和智慧,它们将被邪恶和虚假伤害,除非主保护。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事,所以经上说:“白日,太阳必不击打你;夜间,月亮也不击打你。”此处“太阳”表示自我之爱,因而表示一切邪恶,“月亮”表示邪恶之虚假。这就是“太阳或日头”和“月亮”的含义(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属天的奥秘》,2441, 7078, 8487, 9755, 10130, 10189, 10420, 10702节)。
又: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在你右手边的人面前,在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面前。(诗篇80:17)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表示通过全能和全知守卫;那被守卫的“右手边的人”表示智慧人;“人子”表示聪明人,两者都藉由神性真理。
又: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威严尊荣。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和公义的温和;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君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诗篇45:3–4, 9)
这些话论及主。“大腿边佩剑”表示从神性良善争战的神性真理;故经上说:“大能者啊,带着你的威严尊荣”,“威严”表示神性真理,“尊荣”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131a, 288b节)。经上还说“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在尊荣中登上”表示从神性良善争战,“乘驾真理的话语”表示从神性真理争战,因而表示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争战。“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表示主的全能和全知;在尊贵人中的“君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站在右手边、佩戴上好俄斐金的“王后”表示天堂和教会,以及其中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真理,“俄斐金”表示爱之良善。
又: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诗篇110:1, 5; 马太福音22:44; 马可福音12:36; 路加福音20:42–43)
众所周知,这些话论及主;它们描述了主在世上与众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这种征服是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此处“右手”表示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仇敌”表示地狱;“使它们作你的脚凳”表示完全征服。“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具有同样的含义;“发怒的日子”是指一种争战的状态,“列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主在世时从神性良善披上神性真理,由此征服地狱,并将天堂里的一切都纳入秩序;对此,可参看《最后的审判》(46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 301, 303节)。
在福音书: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
主和他们说完话后,就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和“坐在神的右手边”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
以赛亚书:
我坚固了你,我帮助了你,我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了你。我耶和华神必紧握你的右手,对你说,不要惧怕;我必帮助你。(以赛亚书41:10, 13)
“我坚固了你,我帮助了你”表示从全能和全知那里给予能力和聪明,全能和全知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故经上说“我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了你”,“右手”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紧握你的右手”表示人通过这些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这两者,即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所以主被称为“耶和华神”;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对祂的受膏者居鲁士说,我紧握他的右手,使列族降服在他面前;我也要松开列王的腰带,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以赛亚书45:1)
“居鲁士”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主。“我紧握他的右手,使列族降服在他面前;我也要松开列王的腰带”,以及“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主在世上凭全能和全知征服所有地狱,并且以后使地狱永远被征服;在他面前被降服的“列族”表示邪恶方面的地狱;“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表示凭全知使一切事物都显现给祂,祂凭全能拥有拯救的能力。
在以下经文中,“右手”也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知和全能;诗篇:
耶和华常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手边,我便不至摇动。(诗篇16:8)
又:
神啊,你的右手必扶持我。(诗篇18:35)
又:
神啊,你的右手满了公义。(诗篇48:10)
以赛亚书:
我的手立了大地,我的右手丈量了诸天。(以赛亚书48:13)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力量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启示录:
人子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6)
诗篇:
耶和华的右手行了大能;耶和华的右手高举。(诗篇118:15–16)
298c.由于“右手”当论及天使和人时,表示他们从神性良善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智慧和聪明,所以在路加福音:
有主的天使站在香坛的右边,向撒迦利亚显现。(路加福音1:11)
马可福音:
只见一位天使在主所在的坟墓中,坐在右边。(马可福音16:5–6)
由于同样的原因,马太福音上说:
绵羊被安置在右边,山羊被安置在左边。(马太福音25:33–34等)
此处“绵羊”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山羊”是指那些处于无仁之信的人,这种信被称为唯信,就本身而言并不是信。
由于“右手”的这种含义,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任祭司职分时:
血抹在他们的右耳、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
此处“血”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右耳”表示出于良善感知真理的能力;“右手”和“右脚”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和外在人或属世人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聪明和能力;“大拇指”和“大脚趾”表示完全。
由于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右手”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以及它反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推理,并与这真理的争战。如诗篇:
你高举了他仇敌的右手。(诗篇89:42)
又:
他们的口说自大的话,他们的右手是虚谎的右手(诗篇144:8, 11)
以赛亚书:
他不能救自己的灵魂,也不能说,我右手中岂不是有虚谎吗?(以赛亚书44:20)
启示录:
那些将在右手或前额上受兽的印记之人。(启示录13:16; 14:9)
“右手”当论及邪恶时,表示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反对真理的推理,并与真理的争战,因为处于邪恶的人那里的方位与处于良善的人那里的方位是对立的;因此,在处于邪恶之人的右手边,真理在漆黑中,而虚假可以说在最大的光中。在灵界,处于邪恶的人那里的方位与处于良善的人那里的方位是对立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51–152节),以及为什么(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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