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98

298a.“右手”当

298a.“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和全知,因为在天堂,南在右,北在左;“南”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北”表示在荫中的神性真理;由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所以“右手”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又由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聪明和智慧,并且在天堂,右边的神性真理在光中,如前所述,所以“右手”当论及主时,也表示全知。在天堂,南在右,那里的神性真理在光中,那里的人处于聪明和智慧;北在左,那里的神性真理在荫中,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HH 141–153节);一切能力都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可参看这本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能力(HH 228–233节);一切聪明和智慧也都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同样可参看该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智慧(HH 265–275节);天堂里的智慧人和简单人(HH 346–356节)。

298b.“右手”当论及主时,既表示全能,也表示全知,当论及人时,表示能力和智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创造北方和右手边;他泊和黑门都因你的名欢呼。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支撑;怜悯和真理必一起站在你面前。(诗篇89:12–14)

此处“右手边”明显表示南方,因为经上说“你创造北方和右手边”,“南”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因而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和全知,神性良善藉由神性真理拥有全能和全知,如前所述。由于所表示的是全能和全知,所以经上说“他泊和黑门”、“公义和公平”、“怜悯和真理”。此处“他泊和黑门”表示那些处于神性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公义和公平”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怜悯和真理”也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两者一起在灵义上表示藉由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表示神性良善藉由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

又: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诗篇137:5)

“耶路撒冷”表示神性真理的教义方面的教会;“耶和华的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上,那些处于光和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在主的右手边;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就让我的右手忘记。”

又:

看哪,我愚昧无知。然而,我常与你同在;你搀着我的右手。你以劝告引导我,以后必以荣耀接收我。(诗篇73:22–24)

由于“右手”当论及人时,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所以经上说:“我愚昧无知;你以劝告引导我,以后必以荣耀接我。”“以劝告引导”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引导,“以荣耀接收”表示以聪明来祝福;因为“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但当论及人时,表示由此而来的聪明。

又:

保护你的是耶和华;耶和华是你右手边的荫庇处。白日,太阳必不击打你;夜间,月亮也不击打你。(诗篇121:5, 6)

“是你右手边的荫庇处”表示保护,免受邪恶和虚假伤害。此处“荫庇处”表示保护免受伤害的荫庇之地,“右手”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和智慧,它们将被邪恶和虚假伤害,除非主保护。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事,所以经上说:“白日,太阳必不击打你;夜间,月亮也不击打你。”此处“太阳”表示自我之爱,因而表示一切邪恶,“月亮”表示邪恶之虚假。这就是“太阳或日头”和“月亮”的含义(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属天的奥秘》,2441, 7078, 8487, 9755, 10130, 10189, 10420, 10702节)。

又: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在你右手边的人面前,在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面前。(诗篇80:17)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表示通过全能和全知守卫;那被守卫的“右手边的人”表示智慧人;“人子”表示聪明人,两者都藉由神性真理。

又: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威严尊荣。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和公义的温和;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君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诗篇45:3–4, 9)

这些话论及主。“大腿边佩剑”表示从神性良善争战的神性真理;故经上说:“大能者啊,带着你的威严尊荣”,“威严”表示神性真理,“尊荣”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131a, 288b节)。经上还说“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在尊荣中登上”表示从神性良善争战,“乘驾真理的话语”表示从神性真理争战,因而表示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争战。“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表示主的全能和全知;在尊贵人中的“君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站在右手边、佩戴上好俄斐金的“王后”表示天堂和教会,以及其中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真理,“俄斐金”表示爱之良善。

又: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诗篇110:1, 5; 马太福音22:44; 马可福音12:36; 路加福音20:42–43)

众所周知,这些话论及主;它们描述了主在世上与众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这种征服是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此处“右手”表示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仇敌”表示地狱;“使它们作你的脚凳”表示完全征服。“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具有同样的含义;“发怒的日子”是指一种争战的状态,“列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主在世时从神性良善披上神性真理,由此征服地狱,并将天堂里的一切都纳入秩序;对此,可参看《最后的审判》(46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 301, 303节)。

在福音书: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

主和他们说完话后,就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坐在大能者的右手边”和“坐在神的右手边”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

以赛亚书:

我坚固了你,我帮助了你,我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了你。我耶和华神必紧握你的右手,对你说,不要惧怕;我必帮助你。(以赛亚书41:10, 13)

“我坚固了你,我帮助了你”表示从全能和全知那里给予能力和聪明,全能和全知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而来;故经上说“我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了你”,“右手”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紧握你的右手”表示人通过这些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这两者,即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所以主被称为“耶和华神”;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对祂的受膏者居鲁士说,我紧握他的右手,使列族降服在他面前;我也要松开列王的腰带,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以赛亚书45:1)

“居鲁士”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主。“我紧握他的右手,使列族降服在他面前;我也要松开列王的腰带”,以及“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和全知,主在世上凭全能和全知征服所有地狱,并且以后使地狱永远被征服;在他面前被降服的“列族”表示邪恶方面的地狱;“使门户在他面前敞开,城门不得关闭”表示凭全知使一切事物都显现给祂,祂凭全能拥有拯救的能力。

在以下经文中,“右手”也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知和全能;诗篇:

耶和华常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手边,我便不至摇动。(诗篇16:8)

又:

神啊,你的右手必扶持我。(诗篇18:35)

又:

神啊,你的右手满了公义。(诗篇48:10)

以赛亚书:

我的手立了大地,我的右手丈量了诸天。(以赛亚书48:13)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力量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启示录:

人子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6)

诗篇:

耶和华的右手行了大能;耶和华的右手高举。(诗篇118:15–16)

298c.由于“右手”当论及天使和人时,表示他们从神性良善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智慧和聪明,所以在路加福音:

有主的天使站在香坛的右边,向撒迦利亚显现。(路加福音1:11)

马可福音:

只见一位天使在主所在的坟墓中,坐在右边。(马可福音16:5–6)

由于同样的原因,马太福音上说:

绵羊被安置在右边,山羊被安置在左边。(马太福音25:33–34等)

此处“绵羊”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山羊”是指那些处于无仁之信的人,这种信被称为唯信,就本身而言并不是信。

由于“右手”的这种含义,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任祭司职分时:

血抹在他们的右耳、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

此处“血”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右耳”表示出于良善感知真理的能力;“右手”和“右脚”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和外在人或属世人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聪明和能力;“大拇指”和“大脚趾”表示完全。

由于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右手”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以及它反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推理,并与这真理的争战。如诗篇:

你高举了他仇敌的右手。(诗篇89:42)

又:

他们的口说自大的话,他们的右手是虚谎的右手(诗篇144:8, 11)

以赛亚书:

他不能救自己的灵魂,也不能说,我右手中岂不是有虚谎吗?(以赛亚书44:20)

启示录:

那些将在右手或前额上受兽的印记之人。(启示录13:16; 14:9)

“右手”当论及邪恶时,表示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反对真理的推理,并与真理的争战,因为处于邪恶的人那里的方位与处于良善的人那里的方位是对立的;因此,在处于邪恶之人的右手边,真理在漆黑中,而虚假可以说在最大的光中。在灵界,处于邪恶的人那里的方位与处于良善的人那里的方位是对立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51–152节),以及为什么(参看《天堂与地狱》,122–123节)。


诠释启示录 #1082

1082.“又要吃她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 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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