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启5:1.“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这从“右手”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以及全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坐宝座的”是指天上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为“宝座”一般表示天堂,具体表示属灵天堂,抽象地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就来自这神性真理,审判也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 253节)。“坐宝座的”和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书卷的“羔羊”表示主,是因为“坐宝座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有两样事物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被称为“在天上的父”,在此由“坐宝座的”来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被称为“人子”,但在此被称为“羔羊”。由于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所以此处经上说:“羔羊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了书卷。”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这一点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父”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性良善“不审判什么人”,因为它不探究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因为它探究每个人。然而,要知道,主自己并不根据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因为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如此合一,以至于它们为一;而是人–灵审判自己;因为审判他的,是他自己所接受的神性真理;但由于表面上看,好像主审判他,所以圣言上说,主审判所有人。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就审判而言,情况是这样:主与所有人同在,并出于神性之爱愿意拯救所有人,也将所有人都转向并引导到祂自己这里。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会跟随,因为他们在努力;而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会跟随,而是背离主,背离主就是从天堂转向地狱;因为每个人–灵要么是他自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要么是他自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允许自己被主引导;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允许自己被引导。后者尽一切力量和努力抵制,因为他的意愿是朝向他自己的爱;这爱就是他的呼吸和生命;因此,他的渴望是朝向那些处于相似的对邪恶的爱之人。由此可见,主不审判什么人,而是所接受的神性真理将那些从心里,也就是在爱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判入天堂,将那些不从心里接受神性真理,并否认它的人判入地狱。由此清楚可知,主说“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以及在别处说“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祂所说的话要审判人”是什么意思。
然而,这些事都是不会落入人的自我聪明的真理,因为它们属于天使智慧的奥秘。但《天堂与地狱》(545–551节)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这个主题,那里论述了这一事实: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这个灵人自己将自己投入地狱。“坐宝座的”是指主,而不是有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神的另一个人,谁都能从以下考虑看出这一点,即:被主称为父的神性不是别的,正是祂自己的神性;因为这神性取得人身或人性;因此,它是这人身或人性的父;这神性是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与一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的神性本身没有任何不同,这一点从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所接受的信可以看出来,那里也说:此三位无分大小、先后,乃均同等;这一个如何,那一个如何,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然而,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不受造者;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坐宝座的”和“羔羊”,以及下文“神”和“羔羊”并不是指两种不同的存在;相反,这一个表示神性良善,而那一个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坐宝座的”是指主,这一点从前面第4章的所有细节也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宝座和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可参看那里的解释,AE 258–295节),此外,这一点也可见于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的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 19:28–29)
以及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以西结书1:26; 10:1)
以赛亚书: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以赛亚书6:1)
由于“宝座”表示天堂,“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就其在天上的神性而言的主,所以前面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以此表示他将在主所在的天堂中(参看AE 253b节);因此,在本章的下面,经上说:
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中间,有羔羊站立。(启示录5:6)
在22章:
他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神和羔羊的宝座”表示天堂,以及那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处之所以在两者之间作出区分,是因为有些人接受这一个多于那一个。那些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会得救;但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人不会得救,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良善中,不在别处;因此,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就弃绝并否认它,即便不公开如此行,也会暗中如此行,即便口头上不如此行,也会在心里如此行;因为这种人的心是恶的,恶会弃绝。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就是在仁之良善中接受它;因为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会接受。
213.“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免得属天之爱的良善遭到亵渎和玷污。没有人能知道“赤身的羞耻”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两性生殖器官,也就是所谓的生殖器,对应于属天之爱。人及其所有部位与天堂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事实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87-102节)一书;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可参看也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5050-5062节)一书。由于这些部位对应于属天之爱,也就是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爱,而人从父母生在与此爱相对立的爱中,所以很明显,人若不从主为自己获取“火炼的金子”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和“白衣”所表示的智慧之真理,就会显现在对立的爱,也就是亵渎中。
在以下经文中,“露出赤体”和“揭开羞耻”即是此义:
那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坐在地上;掀起长裙,露出大腿,趟过江河;你的赤体必被露出,你的羞耻必被看见。(以赛亚书47:1-3)、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都因她多有淫行。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脸上,使列族看见你的赤体,使列国观看你的羞耻。(那鸿书 3:1, 4-5)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免得我使她赤体。(何西阿书2:2-3)
我从你旁边经过,遮盖你的赤体,用水洗你,给你穿衣;但是你行邪淫;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的日子;所以,你已露出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6等)
耶路撒冷大大犯罪,因此所有人都讥讽她,因为他们见到她的裸体。(耶利米哀歌1:8)
这些事都是指着“耶路撒冷”说,“耶路撒冷”表教会,“行邪淫”表玷污、歪曲圣言(134节)。
给同伴酒喝,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也喝吧,显出是未受割礼的。(哈巴谷书2:15-16)
人若知道“赤身”(nakedness或译赤体,裸体,下体)是什么意思,就能明白以下经文是什么意思:
挪亚喝了酒,喝醉了,在帐棚中间赤着身子。含看见他赤身就取笑,而闪和雅弗则背着脸遮盖父亲的赤身,免得看见。(创世记9:21-23)
也就明白经上为何规定:
亚伦和他儿子上祭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下体来。(出埃及记20:26)
还有:
要给他们作细麻布裤子,遮盖裸体,他们挨近祭坛的时候要穿上,免得担罪而死。(出埃及记28:42-43)
在这些经文中,“赤身”(或赤体,裸体,下体)表人与生俱来的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因与属天之爱的良善相对立,故本身是亵渎的,若不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就无法被除去。“细麻布”也表真理(671节)。
“赤身”还表示纯真,同样表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纯真:
男人和他妻子都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25)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
这是我所拣选的禁食;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给他遮身。(以赛亚书58:6-7)
将自己的食物给了饥饿的人,将衣服给赤身裸体的人遮身。(以西结书18:7)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马太福音2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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