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启5:1.“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这从“右手”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以及全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坐宝座的”是指天上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为“宝座”一般表示天堂,具体表示属灵天堂,抽象地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就来自这神性真理,审判也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 253节)。“坐宝座的”和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书卷的“羔羊”表示主,是因为“坐宝座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有两样事物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被称为“在天上的父”,在此由“坐宝座的”来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被称为“人子”,但在此被称为“羔羊”。由于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所以此处经上说:“羔羊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了书卷。”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这一点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父”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性良善“不审判什么人”,因为它不探究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因为它探究每个人。然而,要知道,主自己并不根据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因为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如此合一,以至于它们为一;而是人–灵审判自己;因为审判他的,是他自己所接受的神性真理;但由于表面上看,好像主审判他,所以圣言上说,主审判所有人。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就审判而言,情况是这样:主与所有人同在,并出于神性之爱愿意拯救所有人,也将所有人都转向并引导到祂自己这里。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会跟随,因为他们在努力;而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会跟随,而是背离主,背离主就是从天堂转向地狱;因为每个人–灵要么是他自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要么是他自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允许自己被主引导;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允许自己被引导。后者尽一切力量和努力抵制,因为他的意愿是朝向他自己的爱;这爱就是他的呼吸和生命;因此,他的渴望是朝向那些处于相似的对邪恶的爱之人。由此可见,主不审判什么人,而是所接受的神性真理将那些从心里,也就是在爱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判入天堂,将那些不从心里接受神性真理,并否认它的人判入地狱。由此清楚可知,主说“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以及在别处说“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祂所说的话要审判人”是什么意思。
然而,这些事都是不会落入人的自我聪明的真理,因为它们属于天使智慧的奥秘。但《天堂与地狱》(545–551节)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这个主题,那里论述了这一事实: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这个灵人自己将自己投入地狱。“坐宝座的”是指主,而不是有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神的另一个人,谁都能从以下考虑看出这一点,即:被主称为父的神性不是别的,正是祂自己的神性;因为这神性取得人身或人性;因此,它是这人身或人性的父;这神性是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与一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的神性本身没有任何不同,这一点从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所接受的信可以看出来,那里也说:此三位无分大小、先后,乃均同等;这一个如何,那一个如何,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然而,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不受造者;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坐宝座的”和“羔羊”,以及下文“神”和“羔羊”并不是指两种不同的存在;相反,这一个表示神性良善,而那一个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坐宝座的”是指主,这一点从前面第4章的所有细节也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宝座和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可参看那里的解释,AE 258–295节),此外,这一点也可见于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的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 19:28–29)
以及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以西结书1:26; 10:1)
以赛亚书: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以赛亚书6:1)
由于“宝座”表示天堂,“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就其在天上的神性而言的主,所以前面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以此表示他将在主所在的天堂中(参看AE253b节);因此,在本章的下面,经上说:
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中间,有羔羊站立。(启示录5:6)
在22章:
他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神和羔羊的宝座”表示天堂,以及那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处之所以在两者之间作出区分,是因为有些人接受这一个多于那一个。那些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会得救;但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人不会得救,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良善中,不在别处;因此,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就弃绝并否认它,即便不公开如此行,也会暗中如此行,即便口头上不如此行,也会在心里如此行;因为这种人的心是恶的,恶会弃绝。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就是在仁之良善中接受它;因为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会接受。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汹涌澎湃的流水声,于是就朝那方向走去。当我走近时,喧闹声停止了,换成了仿佛一大群人的嘈杂声。然后,我看到一幢满是破洞的建筑,四围有墙,嘈杂声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我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在辩论超自然的话题。他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说这话的。“我可以进去吗?”我问。“可以,不过,别说话。”我得到许可,准许让非基督徒与我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善事,是否是宗教信仰的善事。他们一致强调,他们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说,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之善,只不过是道德之善;这些善行有助于世俗的成功,但无助于救恩,唯独信有帮助。他们是这样证实的:“倚靠人意愿的良善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相连呢?出于人的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挂钩呢?基督的功德不是救恩的唯一途径吗?人的作为如何能与圣灵的作为连接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行一切事吗?这三者不是因信称义行为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并且依旧是信的状态及其发展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就象前面说的,它无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就会有人的意愿在其中,而人的意愿必视这善为一件功德,那么倒不如叫它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有两个非基督徒站在门厅守门人旁边,听到这些话后,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出于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然后,他们向守门人打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他们说,“你在撒谎。他们分明是演员,从他们说话的方式就能判断出来。”于是,我离开了。我来到这幢建筑,以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和我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主神性指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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