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5a.“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表示它们通过神性良善拥有存在,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实存或显现。这从“旨意”、“存在”或实体、“它们被创造”或“受造”的含义清楚可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存在”或实体是指爱之良善,在此是指被接受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们被创造”或“受造”是指也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那些通过神性真理被改造的人。“被创造”或受造表示拥有存在,是因为唯有那些被改造的人才可以说拥有存在,因为生命在他们里面,他们拥有聪明和智慧;而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没有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有属灵的死亡,他们也没有聪明和智慧,而是有疯狂和愚蠢,所以他们不能说拥有存在。诚然,凡显现给任何感官的东西,都可以说拥有存在,但这种东西不能属灵地论及人,除非他处于良善和真理;因为人被创造,是为了他可以是活的,聪明而智慧;因此,当他是死的,疯狂而愚蠢时,只要是这种情形,他就不作为人而存在。有两样事物构成人或使得人成为人,即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良善是他生命的存在或实体,而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而是良善的品质;由于良善是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被创造”表示存在,或拥有存在,所以经上说:“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这就是这些话的属灵内容。
295b.“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因此,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如火焰般熊熊燃烧的火红太阳,这是因为在灵界,爱显为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当论及主,天堂和教会时,“火”表示爱。热和光从天堂里的太阳发出;那里的热是发出的神性良善,光是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与地狱》一书的相关章节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些事,如天堂的太阳(HH 116–125节),天堂里的热和光(HH 126–140节)。由于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所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爱本身所意愿的,就是爱的良善;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只是一种手段,使得良善可以存在,并且后来信之真理可以从良善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来自这个源头,意愿是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与人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理解力是方法或手段,藉着它,意愿可以被改造,以后则以形式出现,就是诸如它通过理解力出现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不过,这些事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一书有更充分的说明,那里论述了意愿和理解力。
由于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神的意愿或旨意是神性之爱,所以显而易见,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就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爱因是意愿,故也是实行,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他所意愿的,也会实行。因此,“遵行神或父的旨意”表示遵行祂的诫命,或出于爱或仁之情感而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在以下经文中,“神和父的旨意或意愿”所表示的。约翰福音:
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在马太福音(遵行在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必进入天国):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7:21)
同一福音书: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又: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的意愿。(马太福音18:14)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祂的意愿”明显表示爱。经上说“父的意愿或旨意”,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约翰福音: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经上之所以说“凡那些住在主里面,祂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的人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他们成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意愿主让他们所意愿的东西,这就是良善,良善来自祂自己。
295c.在旧约,主的意愿被称为祂的“美意”,同样表示神性之爱;遵行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表示爱神和邻舍,因而照主的诫命生活,因为这就是爱神和邻舍。这也是从主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爱主和邻舍;这是属于人的真正本质的良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美意”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曾在震怒中击打了你,现在我却以我的美意怜悯你。(以赛亚书60:10)
“在震怒中击打”表示试探;“以美意怜悯”表示出于爱拯救;“怜悯”是指出于爱向贫乏的人行善。
诗篇:
耶和华啊,在美意的时候,我的祈祷是向你发的;神啊,求你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诗篇69:13)
“耶和华美意的时候”表示出于爱接纳;“时候”当论及人时,表示存在的状态,但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永恒的存在,因而表示祂的爱,因为这爱是永恒的。“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表示源于爱、通过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来听和帮助。
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在我美意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帮助了你。(以赛亚书49:8)
此处“美意的时候”也表示神性之爱:“应允”(即答应)表示带来帮助,使人受益。
同一先知书:
宣告耶和华美意之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耶和华美意之年”表示当教会成员必须从爱那里得到帮助时,他们的时间和状态;故经上又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诗篇:
你必赐福给义人;你必用你的美意如同盾牌围护他。(诗篇5:12)
此处“美意”明显表示神性之爱,主出于这爱保护每个人;“你必如同用盾牌围护他”表示主出于爱的保护。
又:
耶和华张开手,以祂的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诗篇145:16)
此处“张开手”表示赋予良善;“以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表示出于爱使所有从祂接受生命的人富有神性真理。
摩西五经:
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愿它们都临到约瑟头上,临到他弟兄的拿细耳人头顶上。拿弗他利啊,你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申命记33:16, 23)
“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外在意义上表示拯救,良善的结实和真理的增多(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节)。这清楚表明约瑟“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表示什么。“地的宝物”是指属于教会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地”是指教会;“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是指主对真理的神性之爱;主在摩西面前显现所在的“荆棘”也表示这神性之爱;“约瑟的头”表示内在人的智慧;“他弟兄的拿细耳人的头顶”表示外在人的聪明和知识;因相争而得名的“拿弗他利”表示试探,以及试探之后来自神性之爱的安慰和祝福,这由“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来表示。
以赛亚书:
难道你要把这称为禁食,为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吗?不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就遮盖他吗?(以赛亚书58:5, 7)
“耶和华的美意”当论及人时,表示照祂的诫命,也就是爱神和邻舍(如前所述)生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美意就是把饼分给饥饿的人,遮盖赤身的。”“把饼分给饥饿的人”表示出于爱向渴望良善的人行善;“遮盖赤身的”表示在真理上教导那渴望被教导的人。
诗篇:
我的神啊,我以行你的美意(也就是你的旨意)为乐,你的律法在我深处。(诗篇40:8)
又:
求你指教我行你的美意;你的善灵必引导我到正直之地。(诗篇143:10)
又:
你们作祂的万象,作祂的用人、行祂美意的,都要祝福耶和华。(诗篇103:21)
“行耶和华神的美意”表示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因为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所有人都得救,并且他们由此而得救。此外,在希伯来语,“美意”也表示意愿;因为凡照意愿所行的,都是可喜悦的,神性之爱只意愿来自它自己的爱可以与天使和人同在,当他们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时,祂的爱就与他们同在。这就是爱主,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15, 21, 23, 24; 15:10, 14; 21:15, 16)教导了这一点。
295d.“意愿或旨意”表示反面意义上的爱,即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信主的名”表示照祂教导的诫命生活;“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参看AE 102a, 135节)。“不是从血生的”表示未处于违背良善和真理的生命;“不是从肉欲生的”表示未处于对邪恶的爱;“不是从人意生的”表示未处于对虚假的爱。“肉”当论及人时,表示人自愿的自我,或说人自己的自愿性,因而表示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148—149, 780, 999, 3813, 8409, 10283节);人(vir)表示人的理解力自我,或人自己的理解力,也就是虚假(AC 4823节)。
802a.启13:7.“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没有因表象而跟进组合的人争战。这从“战(争)”、“圣徒”和“胜过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战(争)”是指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与虚假,并虚假与真理的争战(参看AE 573, 734节);因此,“作战”是指从真理与虚假交战,并从虚假与真理交战,在此是指从虚假与真理交战。“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胜过他们”是指使它们属于他们的教义,由此属于他们的宗教;这一点是通过推理实现的,他们通过这些推理,以及取自圣言字义、用来确认其推理的一些经文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的表象;因此,这些话也表示那些没有跟进,或不理解他们的推理之人,就是他们通过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的表象而推理信仰如何能与善行结合。由此可见,“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表示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没有因表象而跟进这些组合的人争战。
前面几个地方已经论述了与生活分离之信的捍卫者用来在虚假上面引发真理表象的推理,通过这些推理,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清除了与圣言的不一致;但他们并没有清除这些不一致,而是仿佛编织了一张看不见的蛛蛛网,以便催生对虚假的信,这一点可从前面的引证(AE 780a, 781a,b, 786, 790a节),以及下面这些事明显看出来:他们通过教义、讲道和著述主张并坚持认为,信作为得救的手段已经被赐下,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还认为神仍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而人对此一无所知,通过这种运作,一个因信称义的人所行的邪恶就不是罪了,而是本性的软弱;故意或自愿的邪恶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在进行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最后可以推知,在圣言中,“作为”和“实行”是指信和有信。
这就是他们编织的网,他们通过这张网诱使简单人相信:从只交托给教师和学者的智慧或内在感知的宝库中,他们已经提取出强有力的论据,以建立信与人那一方行善的任何明显努力,也就是意愿分离的教义。他们就这样对自己和教会的所有人松开缰绳,放任自由地照着自己的喜好和特定倾向而在各种欲望的放纵中行事和生活,或说照着一切欲望的倾斜和趋向行事和生活。由于这个信条取悦肉体和眼目,所以普通人很乐意接受它。因此,这就是此处“又赐予这兽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所表示的。不过,为了避免从这些狡猾的推理中提取出的毒素传染给那些在开始担任神职人员时,开始接受这个信条的教会领袖,并从他们传染给教会的人,我想再次讨论刚才提到的关于信与人所行的良善分离的论据,以及关于人为的错误结合的论据,他们通过这些结合从某种事物走向无有,从真理走向虚假,我还想将包含在这个信条中,比包含在异端邪说中的还要多,并不断从它那里涌出的可憎的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呈现在从某种程度上被光照的理解力面前。
802b.第一,信作为得救的手段已经被赐下,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人不能凭自己行善,这是真的。由于人不能凭自己拥有任何信,所以可推知,他因不能从自己做任何事,故不能凭自己相信任何事。在教会里,有谁不承认信来自神,而不是来自人?论及信的话和论及作为的话完全是一样的。论到作为,有人说,如果它们来自人,并且只要它们来自人,就不会使人称义。如果信来自人,并且只要它来自人,信也是如此。然而,每个人都从自己那里相信,因为他明显在自己里面貌似凭自己思考,并愿意思考属于其信的东西。因此,如果这同样适用于信,就像适用于作为一样,那么可推知,只有选民才能有信并得救。这涉及预定论,结果,恶人会变得不加注意,或说各种生活安全由此流出,而善人则被剥夺一切希望,由此导致绝望;然而,所有人都被预定上天堂;那些学习并实行真理的人被称为选民。由于信与善行的情况是一样的,所以根据这个教义可以推知,人只能,也应当像一个机器人,或没有生命的东西那样行动,只等着被来自神的流注驱动,从而继续不思考,也不意愿圣言所吩咐的任何事;然而,这样一个人却不断从自己意愿和思考某种东西。由于来自人自己的东西不是来自神,而是来自地狱,从地狱思考和意愿就是反对神,这两个对立面无法同时共存,所以这样一个人要么变得愚蠢,要么成为无神论者。如果在此之后,有人说,由于信被赐下作为得救的手段,所以它能被人貌似凭自己接受,那么他会说这是真的。但有信,也就是说,认为一件事就是如此,并由此貌似凭自己说话,却因一件事就是如此而不能貌似凭自己意愿它,就是在毁灭信;因为一个没有另一个就是虚无。但如果有人说,使人称义的信就是简单地相信父神差遣了圣子,好叫祂通过十字架受难成为我们的挽回祭,救赎和拯救,这并不涉及任何要做的事,因为使人得救的是归算,那么可推知(因这种相信里面没有天堂的任何真理,如将在它自己的地方所说明的),这等于说,对虚假的信,也就是死的信使人称义。
第二,神仍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而人对此一无所知。神在人里面运作良善,这是真的,而且大部分是在人对此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但神仍赐予人感知得救所必需的那些东西的能力。因为神作工是为了叫人可以思考并说那些属于信的事,也可以意愿并实行那些属于爱的事;当人以这种方式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时,他必貌似凭自己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因为神在人里面那些来自祂自己而在他里面的事物上运作,也就是说,祂进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进行运作。因此,当神使前者存在于理解力中,使后者存在于意愿中时,在人看来,它们似乎是他自己的,他也当作自己的把它们带出来。任何人都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从神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对人来说,知道并承认这些来自神,就足够了。这神性运作本身经常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发生,但人能意识到结果。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
除非是从天上赐给他的,否则人什么都得不到。(约翰福音3:27)
约翰福音:
耶稣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
如果人在思考真理和实行良善时,没有意识,免得它们被当成他自己的良善和真理,那么他要么像一个动物,要么像一根树干,从而不能思考并意愿神的任何东西,或来自神的任何东西;因此,他将不能通过信和爱与神结合,并活到永远。动物与人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动物不能思考和讲说真理,也不能从神意愿和实行良善,但人却能;因此,他们能相信他们所思考的事,热爱他们所意愿的事,并且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如果真的不貌似凭自己,那么神性的流注和运作就会流过去,不会被接受,因为人就像一个没有底的器皿,不能盛水。人的思维是真理的容器,人的意愿是良善的容器;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意识到它。如果没有接受,那么就不可能有相互作用;因为正是这种相互作用使得属神的东西就好像属于人。每一个想要与别人结合的行动主体都必须拥有似乎属于对方自己的某种事物,以实现与它的结合,否则就不可能有反应。在既没有作用,也没有反应的情况下,结合是不可能的。人里面与神,唯一的行动主体结合的事物是理解力和意愿。这些官能是人的;它们虽来自神,但不能不貌似凭自己行动。由此可推知,不如此行动的真理和良善什么都不是。不过,这一点要举例来说明。圣言吩咐,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众所周知,人能凭自己做这一切事;他也能因它们是罪而停止它们。但他却不能凭自己停止它们,只能从神停止它们;然而,当他从神停止它们时,他仍认为他愿意停止它们,因为它们是罪,因此他貌似凭自己停止它们。当情况是这样时,他因称通奸为罪而活在贞洁中,并热爱贞洁,这貌似是凭他自己;他因称偷盗为罪而诚实生活,并热爱诚实,这也貌似是凭他自己。当他称谋杀为罪时,就活在仁爱中,并热爱仁爱,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当他称假见证为罪时,他活在真理和公义中,并热爱真理和公义,这貌似是凭他自己。尽管他貌似凭自己活出这些,并热爱它们,但他仍是从神那里活出并热爱它们的;因为凡一个人貌似凭自己从贞洁本身、诚实本身、仁爱本身、真理本身和公义本身所做的,他都是从神做的;因此,它们都是良善。总之,当邪恶被移除时,人出于这些原则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来自神,并且就是良善。但在邪恶移除之前,人所做的一切虽然是贞洁的作为,诚实的作为,仁爱的作为,或真理和公义的作为,却不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由于一切作为,包括从神所做的作为和不是从神所做的作为,必须由人,或貌似由人来完成,所以明显可知,为何在圣言中,经上如此频繁地提到“作为”、“行为”、“作工或工作”和“实行或遵行”,如果根据那些将信仰与善行分离之人的教义的内在意义,它们都是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由神来做的,那么经上根本不会提到并吩咐它们。
第三,因信称义的人所行的邪恶不是罪,而是他本性的软弱;自愿或故意的邪恶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在经过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这就是那些深入调查研究信仰与善行分离的奥秘之人的宣告,只是照着推理并得出结论的能力而各有不同;它们都是推论。因为那些将拯救的一切都归于唯信,丝毫不归于善行,或说将拯救与善行分离的人说,他们处于恩典,有些人说,他们在神里面。若处于恩典,他们就得出结论说,邪恶不会被看到,即便被看到,它们也立刻被赦免了;因此,邪恶不是罪,因为罪会定人的罪,这些邪恶是本性的软弱。由于来自意愿或自愿的邪恶(它们在圣言中被称为“昂然无惧地犯罪”)不是本性的软弱,所以他们说,它们要么立刻被赦免,要么经过某种口头悔改之后被赦免;因为通过信的称义处于良善的人无需生活的悔改;一些人还补充说,因为这些邪恶是经许可而做的。这些事也是从以下事实得出的:他们认为,因信称义的人得到救赎了,在神面前洁净了,也重生了;由于他不能凭自己行善,所以主的功德被归于和归算给他,他凭这归算,连同救赎和重生而被接纳为神的儿子,并被父神引领,被圣灵光照;因此,他的作为也被接纳,因为他的邪恶不像其他人的邪恶那样是邪恶;它们不定人的罪,故不能被称为罪,而是被称为软弱,就是诸如从亚当那里继承而来、粘附于每个人的那种,这些软弱一出现,就被赦免并逐出。那些持有唯信教条的人照着他们对信的本质、信与生活良善的分离,或信与这些良善的结合的观念而怀有这些和其它各种观点。但没有必要调查这一切细节,因为它们都是从一个虚假原则中流出的溪流,从一个虚假原则流出的,只能是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当独自思考时,谁不知道并承认,人应当检查自己,在神面前忏悔自己的罪,憎恨它们,然后过一种新生活,好承受永生?教会中指定的祷告,尤其预备参加圣餐礼的祷告都教导了这些事;圣言,以及取自圣言的讲道也教导了它们;但凡被光照的理性也会宣称这些事。然而,一旦有人研究唯信教义的奥秘,渴望由此获得博学的名声,这真理之光就会熄灭。他因被自我之爱引领,由此被自我聪明的骄傲引领,就背离了普通人的信仰,转而信奉摧毁圣言的一切真理和天堂的一切真理的虚假。这种人因被视为有学问的,所以会吸引并迷惑许多人;因此,他通过以下教导分散了他应当聚集的绵羊:那能怀着信心思考并宣称基督为他受苦,由此救赎了他的人,邪恶不定他的罪。但这种信里面没有任何生命,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内容。这些人与那些从幻想中获得视觉,或视觉失常的人没什么不同,他们看到人,就以为是幽灵,看到幻影,就以为是人;因此,他们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尤其当虚假之光产生的幻想形成与这光一致的形像时。他们在他们的奥秘所造成的谵妄中看到智慧;殊不知,那些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的人在结束这个世界的生活之后,或说在未来的世界,都会有(译注:比他们)更好的命运。
第四,在圣言中,“作为”和“实行”是指信和有信。他们想通过这些手段说服其他人相信,他们正在验证圣言的一切;而事实上,他们正在歪曲圣言的一切,因为得出的这个结论既是自相矛盾,也是一个谎言。说行善意味着有信,然而,所接受的信不仅将善行与得救的手段分离,还把它从得救的手段中排除,这是自相矛盾的;与某种事物分离,并从这种事物中被排除(因而与据说不仅是某种事物,还是一切事物的信分离,并从信中被排除)的东西,决不能存在于该事物里面,因而不能被它理解。说拯救人并属灵、据说还属于信的东西同时是指不拯救人,也不属灵的东西,这也是自相矛盾;因为他们称信为拯救人并属灵的,但又称作为不拯救人,因而不属灵。说圣言中的“作为”和“行为”是指神性运作,没有人的任何合作,而人却被吩咐做它们,这是一个谎言。说“善行”是指被接受、被称为拯救的信,而信只属于思维,根本不属于意愿,这也是一个谎言。此外,他们还说,圣言提到“作为”和“行为”是为了简单人,因为他们不明白信的奥秘。然而,值得注意的事,相信一个人或说相信一个人的存在是一回事,信他或信奉他是另一回事;如相信有一位神和信祂(译注:是两回事)。信神,或信祂的名表示既实行又有信,如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不是从血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的人;“不是从肉欲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因自我之爱而处于欲望的人;“不是从人意生的”人是指那些没有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处于虚假的人;“从神生的”人是指那些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他们就是那些信主的名,因而被称为“神的儿子”的人。这种信不是当今教会的教师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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