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95

295a.“并且它们

295a.“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表示它们通过神性良善拥有存在,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实存或显现。这从“旨意”、“存在”或实体、“它们被创造”或“受造”的含义清楚可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存在”或实体是指爱之良善,在此是指被接受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们被创造”或“受造”是指也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那些通过神性真理被改造的人。“被创造”或受造表示拥有存在,是因为唯有那些被改造的人才可以说拥有存在,因为生命在他们里面,他们拥有聪明和智慧;而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没有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有属灵的死亡,他们也没有聪明和智慧,而是有疯狂和愚蠢,所以他们不能说拥有存在。诚然,凡显现给任何感官的东西,都可以说拥有存在,但这种东西不能属灵地论及人,除非他处于良善和真理;因为人被创造,是为了他可以是活的,聪明而智慧;因此,当他是死的,疯狂而愚蠢时,只要是这种情形,他就不作为人而存在。有两样事物构成人或使得人成为人,即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良善是他生命的存在或实体,而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而是良善的品质;由于良善是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被创造”表示存在,或拥有存在,所以经上说:“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这就是这些话的属灵内容。

295b.“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因此,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如火焰般熊熊燃烧的火红太阳,这是因为在灵界,爱显为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当论及主,天堂和教会时,“火”表示爱。热和光从天堂里的太阳发出;那里的热是发出的神性良善,光是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与地狱》一书的相关章节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些事,如天堂的太阳(HH 116–125节),天堂里的热和光(HH 126–140节)。由于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所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爱本身所意愿的,就是爱的良善;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只是一种手段,使得良善可以存在,并且后来信之真理可以从良善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来自这个源头,意愿是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与人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理解力是方法或手段,藉着它,意愿可以被改造,以后则以形式出现,就是诸如它通过理解力出现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不过,这些事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一书有更充分的说明,那里论述了意愿和理解力。

由于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神的意愿或旨意是神性之爱,所以显而易见,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就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爱因是意愿,故也是实行,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他所意愿的,也会实行。因此,“遵行神或父的旨意”表示遵行祂的诫命,或出于爱或仁之情感而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在以下经文中,“神和父的旨意或意愿”所表示的。约翰福音:

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在马太福音(遵行在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必进入天国):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7:21)

同一福音书: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又: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的意愿。(马太福音18:14)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祂的意愿”明显表示爱。经上说“父的意愿或旨意”,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约翰福音: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经上之所以说“凡那些住在主里面,祂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的人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他们成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意愿主让他们所意愿的东西,这就是良善,良善来自祂自己。

295c.在旧约,主的意愿被称为祂的“美意”,同样表示神性之爱;遵行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表示爱神和邻舍,因而照主的诫命生活,因为这就是爱神和邻舍。这也是从主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爱主和邻舍;这是属于人的真正本质的良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美意”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曾在震怒中击打了你,现在我却以我的美意怜悯你。(以赛亚书60:10)

“在震怒中击打”表示试探;“以美意怜悯”表示出于爱拯救;“怜悯”是指出于爱向贫乏的人行善。

诗篇:

耶和华啊,在美意的时候,我的祈祷是向你发的;神啊,求你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诗篇69:13)

“耶和华美意的时候”表示出于爱接纳;“时候”当论及人时,表示存在的状态,但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永恒的存在,因而表示祂的爱,因为这爱是永恒的。“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表示源于爱、通过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来听和帮助。

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在我美意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帮助了你。(以赛亚书49:8)

此处“美意的时候”也表示神性之爱:“应允”(即答应)表示带来帮助,使人受益。

同一先知书:

宣告耶和华美意之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耶和华美意之年”表示当教会成员必须从爱那里得到帮助时,他们的时间和状态;故经上又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诗篇:

你必赐福给义人;你必用你的美意如同盾牌围护他。(诗篇5:12)

此处“美意”明显表示神性之爱,主出于这爱保护每个人;“你必如同用盾牌围护他”表示主出于爱的保护。

又:

耶和华张开手,以祂的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诗篇145:16)

此处“张开手”表示赋予良善;“以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表示出于爱使所有从祂接受生命的人富有神性真理。

摩西五经:

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愿它们都临到约瑟头上,临到他弟兄的拿细耳人头顶上。拿弗他利啊,你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申命记33:16, 23)

“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外在意义上表示拯救,良善的结实和真理的增多(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节)。这清楚表明约瑟“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表示什么。“地的宝物”是指属于教会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地”是指教会;“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是指主对真理的神性之爱;主在摩西面前显现所在的“荆棘”也表示这神性之爱;“约瑟的头”表示内在人的智慧;“他弟兄的拿细耳人的头顶”表示外在人的聪明和知识;因相争而得名的“拿弗他利”表示试探,以及试探之后来自神性之爱的安慰和祝福,这由“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来表示。

以赛亚书:

难道你要把这称为禁食,为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吗?不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就遮盖他吗?(以赛亚书58:5, 7)

“耶和华的美意”当论及人时,表示照祂的诫命,也就是爱神和邻舍(如前所述)生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美意就是把饼分给饥饿的人,遮盖赤身的。”“把饼分给饥饿的人”表示出于爱向渴望良善的人行善;“遮盖赤身的”表示在真理上教导那渴望被教导的人。

诗篇:

我的神啊,我以行你的美意(也就是你的旨意)为乐,你的律法在我深处。(诗篇40:8)

又:

求你指教我行你的美意;你的善灵必引导我到正直之地。(诗篇143:10)

又:

你们作祂的万象,作祂的用人、行祂美意的,都要祝福耶和华。(诗篇103:21)

“行耶和华神的美意”表示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因为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所有人都得救,并且他们由此而得救。此外,在希伯来语,“美意”也表示意愿;因为凡照意愿所行的,都是可喜悦的,神性之爱只意愿来自它自己的爱可以与天使和人同在,当他们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时,祂的爱就与他们同在。这就是爱主,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15, 21, 23, 24; 15:10, 14; 21:15, 16)教导了这一点。

295d.“意愿或旨意”表示反面意义上的爱,即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信主的名”表示照祂教导的诫命生活;“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参看AE 102a, 135节)。“不是从血生的”表示未处于违背良善和真理的生命;“不是从肉欲生的”表示未处于对邪恶的爱;“不是从人意生的”表示未处于对虚假的爱。“肉”当论及人时,表示人自愿的自我,或说人自己的自愿性,因而表示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148—149, 780, 999, 3813, 8409, 10283节);人(vir)表示人的理解力自我,或人自己的理解力,也就是虚假(AC 4823节)。


诠释启示录 #1082

1082.“又要吃她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 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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