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2.“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表示谦卑,以及那时从心里对良善丝毫不来自他们自己,相反一切都来自主的承认。这从“冠冕”和“放在宝座前”的含义清楚可知:“冠冕”是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参看AE 272节);“放在宝座前”,也就是在那里放下来是指出于谦卑承认,由此所表示的良善不是来自他们自己,唯独来自主;因为“放”是指抛弃自我,“放在宝座前”是指承认它唯独来自主。此处“冠冕”所表示的良善是爱与仁之良善;这良善唯独从主流入,并被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接受。与天使和世人同在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在他们的记忆中;主从这记忆中把它们召唤出来,并随着天使或世人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而将它们与良善结合起来;当照着来自圣言的真理生活时,他就拥有这种情感。结合在内层人或属灵人里面,并由此在外层人或属世人里面实现。这种结合构成活在地上时的人里面的教会,后来又构成他里面的天堂。由此清楚可知,没有这种结合,没有人能得救;还可知,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无法实现,除非人过着爱的生活;过着爱的生活就是实行主的诫命,爱就是实行,因为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并实行之,而他所不爱的,他就不会去意愿,从而去实行。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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