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1.“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表示谦卑,以及那时对永生来自主的承认。这从“俯伏敬拜”和“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敬拜”是指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是指永生来自主(参看AE 289节)。说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即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因而一切聪明、智慧和幸福都来自主,是因为这种承认只能被赋予处于谦卑状态的人;当人处于谦卑状态时,他就从他的自我,或自己的东西中被移除;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不接受,也不承认来自主的任何良善和真理,因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邪恶弃绝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由此可见,为何必须有谦卑,为何“俯伏敬拜”表示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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