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1.“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表示谦卑,以及那时对永生来自主的承认。这从“俯伏敬拜”和“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敬拜”是指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是指永生来自主(参看AE 289节)。说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即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因而一切聪明、智慧和幸福都来自主,是因为这种承认只能被赋予处于谦卑状态的人;当人处于谦卑状态时,他就从他的自我,或自己的东西中被移除;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不接受,也不承认来自主的任何良善和真理,因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邪恶弃绝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由此可见,为何必须有谦卑,为何“俯伏敬拜”表示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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