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0.启4:10.“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表示谦卑,以及那时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承认。这从“俯伏”、“二十四位长老”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是指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二十四位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70节);“坐宝座的”是指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祂(参看AE 289节)。这一节和本章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而前一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主发出;这一点由“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那坐在宝座上,活到时代的时代者”来表示(参看AE 288, 289节);但“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表示接受和承认;因为“俯伏”表示谦卑,接受和承认,“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无论是天堂里的,还是地上的。
要知道,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以及从心里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以及永生都来自主的承认,只授予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原因在于,只有他们处于爱和信;那些处于爱和信的人在灵魂和内心都与主结合。主流入灵魂和内心,不流入那些只属于记忆,因而属于言语的东西。因为记忆只是进入人的入口,就像进入他的一个外院;它如同鸟类和走兽的反刍胃,人的记忆也对应于反刍胃。唯独那些在人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里面,或也可说,在他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里面的事物在这个人里面。无论说人处于良善和真理,还是说他处于爱和信,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良善都与爱有关,一切真理都与信有关。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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