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90

290.启4:10.

290.启4:10.“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表示谦卑,以及那时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承认。这从“俯伏”、“二十四位长老”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是指谦卑和那时心里的承认;“二十四位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70节);“坐宝座的”是指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祂(参看AE 289节)。这一节和本章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而前一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主发出;这一点由“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那坐在宝座上,活到时代的时代者”来表示(参看AE 288, 289节);但“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表示接受和承认;因为“俯伏”表示谦卑,接受和承认,“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无论是天堂里的,还是地上的。

要知道,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以及从心里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以及永生都来自主的承认,只授予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原因在于,只有他们处于爱和信;那些处于爱和信的人在灵魂和内心都与主结合。主流入灵魂和内心,不流入那些只属于记忆,因而属于言语的东西。因为记忆只是进入人的入口,就像进入他的一个外院;它如同鸟类和走兽的反刍胃,人的记忆也对应于反刍胃。唯独那些在人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里面,或也可说,在他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里面的事物在这个人里面。无论说人处于良善和真理,还是说他处于爱和信,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良善都与爱有关,一切真理都与信有关。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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