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表示教会里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诸王元首”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诸王元首”是指一切真理皆来自祂,“元首”(即首领)是指首要之物,“诸王”是指真理,它因论及在此被称为“诸王元首”的主,故表示一切真理皆来自祂;“元首”(即首领)表示首要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1482, 2089, 5044节),“王”是指真理,这一点参看对下一节经文的解释,那里说“使我们作王和祭司”(AE31节)。“地”是指教会,对此,下文将详述。不知道圣言内义的人必以为此处所指的是全地的诸王;但所指的不是诸王,也不是地;“诸王”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地”表示教会。
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许多地方都有说明,从中可以看出这些细节:“地”表示主的国度,以及教会(AC 662, 1066, 1068, 1262, 1413, 2928, 3355, 4447, 4535, 5577, 8011, 9325, 9643节);这主要是因为“地”是指迦南地,教会自上古时代就在迦南地(AC 567, 3686, 4447, 4454, 4516, 4517, 5136, 6516, 9325, 9327节);还因为“地”在灵义上表示住在其上的民族,以及他们的敬拜(AC 1262节);“新天新地”表示天堂和地上的教会(AC 1733, 1850, 2117–2118, 3355, 4535,10373节)。
创世记头几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内义上描述的是上古教会的建立(AC 8891, 9942, 10545节);“创造”就是建立或恢复和重生(AC 10373节);“土地”也表示教会,但它凭接受种子,也就是真理而被称为土地,“地”凭其上的民族和他们的敬拜而被称为地(AC 566, 1068, 10570节)。此外,“地”因表示教会,故也表示宗教,因而还表示偶像崇拜;如埃及地,非利士人的地,迦勒底的地和巴比伦的地,等等。“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最后的审判》一书(LJ 3–4节)也有简要说明。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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