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a.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的时候”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荣耀。这从“荣耀、尊贵”和“感谢”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尊贵”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尊贵”是指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感谢”是指荣耀。首先解释一下此处荣耀是什么意思。荣耀当来自主时,是指在天使和世人当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的永恒流注;在天使和世人当中,荣耀主是指从心里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因而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幸福都来自主的接受和承认;这一点就是“感谢”在灵义上所表示的。此外,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对主的一切荣耀都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而是从主流入他们的。来自人,而不是来自主的荣耀不是来自内心,只来自记忆活动,因而来自口唇;只从记忆和口唇发出,而不是通过它们从内心发出的东西在天上不蒙主垂听,因而不被主接纳,而是像其它响亮的话语那样进入世界。这种荣耀不是从心里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说从心里承认,意思是从爱之生命承认,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爱就是遵行主诫命的生命;当人处于这种生命时,就有对主的荣耀,也就是从心里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的承认。约翰福音中的“得荣耀”也表示这一点: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288b.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之所以给予“荣耀、尊贵、感谢”,是因为“荣耀、尊贵、感谢”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荣耀,都是从主发出并流入的;事实上,这些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卫方面的主(参看AE 277节)。它们“在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这从启示录4:6明显看出来),主在宝座上(启示录4:2)。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事物来自主。但下一节的话表示心里的接受和承认,那里说,这些话被听到后,“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
圣言经常提到“荣耀”和“尊贵”,“荣耀”处处表示真理,“尊贵”则表示良善。两者一起被提到,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这种婚姻之所以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由于这些一起构成天堂,也构成教会,所以它们一起,或这种婚姻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来自主的神性和主自己也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这就是为何圣言是最神圣的。圣言的一切或细节里面都有这样一种婚姻(可参看AE 238节;以及《属天的奥秘》,2516, 2712, 3004—3005, 3009, 413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
“荣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3节)。“尊贵”(honor,或译为尊荣、威严等)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圣言的每个部分中的天上婚姻所说的可知;这也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造了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力量和华美在祂的圣所。(诗篇96:5, 6)
“诸天”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因为众天堂都来自祂的神性;由于发出并构成天堂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圣所”表示教会;“力量和华美”表示其中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7–12节);主在众天堂的神性就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7, 13, 133, 137, 139—140节)。
又:
耶和华神啊,你为至大;你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诗篇104:1)
“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祂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束上自己,因为这些从祂发出,因而束上祂,从而构成天堂;因此,在圣言中,它们被称为祂的衣服和遮盖(参看AE 65, 271节)。
又: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诗篇111:2, 3)
“耶和华的作为”表示从祂发出并由祂成就的一切;由于它们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有关,所以经上说:“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
又:
一代对一代要称颂你的作为;也要传扬你大能的行为。我要述说你荣耀的壮丽尊贵,默想你奇妙的话语。我要叫人子知道你大能的行为,并你国度尊贵的荣耀。(诗篇145:4, 5, 12)
“荣耀的壮丽尊贵”表示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尊贵的荣耀”表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经上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事实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从主发出;但神性真理被天上的天使和教会的人接受,并与神性良善合一;因此,经上说“祂国度尊贵的荣耀”,因为“祂国度”表示天堂和教会。
又:
你将荣耀和尊荣放在祂身上;你将永远的祝福分配给祂。(诗篇21:5, 6)
这些话论及主,放在祂身上的“荣耀和尊荣”表示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
又:
因你的荣耀和尊贵的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诗篇45:3, 4)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主;“大腿边佩剑”表示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争战;大腿边的“剑”表示这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10488节)。由于主通过神性真理征服地狱,将天堂纳入秩序,所以经上说祂是“因荣耀和尊贵的大能者”,又说“在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在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表示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行事。
又:
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却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诗篇8:5)
这句话也论及主;“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描述了祂的谦卑状态,“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描述了祂的荣耀状态。“荣耀”表示将神性本身与祂的人身或人性合一,也表示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
以赛亚书:
旷野和干旱之地,你们要欢喜,要让沙漠的平原快乐,又像玫瑰开花,让它开花繁盛,乐上加乐;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1, 2)
此处论述了对外邦人或列族的光照;“旷野和干旱之地”表示他们对真理和良善的无知;“欢喜,快乐,开花”表示他们因真理上的教导和由此而来的光照而喜乐;要赐给他们的“黎巴嫩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迦密与沙仑的尊贵”表示他们所接受的神性良善。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
启示录: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诸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人必将列族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启示录21:24, 26)
这论及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表示在天堂和地上的新教会;因此,“列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地上的诸王”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经上论到这两类人说,“人必将列族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这句话表示出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的敬拜。
464.(1)《奥格斯堡信纲》(译注:又称《奥斯堡信条》)的博士或教师们断言,由于我们第一代父母的堕落,人已经完全败坏了,以至于在与我们的归依和救赎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天生是瞎的;当向他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不能理解,却视之为愚蠢的事,他凭自己不亲近神,反而亲近神的敌人,并且一直如此,直到他靠着通过被宣讲和聆听的圣言而运作的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没有他那一方的任何合作而归依,被赋予信仰,重生并更新(《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2)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或领悟、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合作;但就良善而言,人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在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丁点属灵能力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当这恩典被提供时能理解它,或使自己适应它,或能自动接受它。他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归依做出任何贡献,无论是完全的贡献,还是一半的贡献,或是最小程度的贡献,或凭自己行动、运作或合作,或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相反,人是罪的仆人,是撒但的奴隶,被撒但驱使。因此,他的属世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和反对祂的事上才是积极和有效的(《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3)在民事和属世事物上,人是勤奋和聪明的,但在与灵魂救赎有关的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奥格斯堡信纲》,661页)。
(4)然而,人仍享有运动能力,或支配他的外在肢体的能力,以及听福音,并在某种程度上沉思他所听到的东西的能力,但在他暗中或私下的想法中,他却鄙视它,视之为愚蠢的事,也不能相信它;在这方面,他比木头还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有功效,或说在他里面开始作工,在他里面点燃并产生信仰和讨神喜悦的其它美德,以及服从(《奥格斯堡信纲》,662页)。
(5)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不是一块石头或一根木头。石头或木头不会抵抗,或说没有阻力,既不理解,也感受不到在它自己里面发生的事,而人却以自己的意愿抵抗神,直到他归依神。因此,在归依之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赋予理解力,尽管在神性事物上没有理解力,也被赋予意愿,尽管他不意愿任何得救的良善。但他仍不能对他的归依或救赎做出任何贡献,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还糟糕(《奥格斯堡信纲》,672, 673页)。
(6)整个归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美德和力量通过圣言在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中,如同在一个被动主体中一样运作并产生它,而人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完全被动。然而,这种运作不像用石头来形成雕像,或在蜡上压印,因为蜡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意愿(《奥格斯堡信纲》,681页)。
(7)根据某些教父和近代神学家的说法,“神只吸引意愿”;因此,在归依中,人的意愿会有所作为,或说在某个方面是积极的。然而,这种观点不符合健全的教义,因为它证实了一个人类的意愿或选择在归依中的能力的错误观点(《奥格斯堡信纲》,582页)。
(8)在受理性支配的外在世俗事务上,人里面仍留有某种程度的理解、力量和能力;尽管这些可怜的余剩极其虚弱;此外,这些天赋尽管很小,微不足道,也被遗传疾病如此毒害和污染了,以至于在神眼里,它们毫无价值(《奥格斯堡信纲》,641页)。
(9)在归依中,人由此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并不与圣灵合作,因为他的归依唯独并完全是圣灵的作工(《奥格斯堡信纲》,219, 579, 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个重生的人通过圣灵的能力可以合作,尽管他的合作伴随着大量软弱。他按着圣灵引领、指导或支配和管理他的程度和时长而很好地合作。但他与圣灵的合作,并不像两匹马一起拉一辆车一样(《奥格斯堡信纲》,674页)。
(10)原罪不是实际犯下的某种过错,而是深深植根于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中。它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如堕落的思维、话语和邪恶的行为(《奥格斯堡信纲》,577页)。已经败坏人的整个本性的这种遗传疾病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源头,一切过犯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根和源头中流出(《奥格斯堡信纲》,640页)。在心的至内在部分和最深处,人的整个本性在神面前完全被这罪,就像被属灵的麻风病一样感染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的人格或性格被神的律法指控和定罪,以至于我们天生就是可怒之子,是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基督功德的恩赐而从这些邪恶中被释放和拯救出来(《奥格斯堡信纲》,639页)。因此,最初的正义,或在伊甸园中所创造的(与人有关的)神的形像完全缺乏或丧失了;这种缺乏是使人在一切神性和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的无能为力、笨拙和愚蠢的源头。取代在人里面如此丧失的神的形像的是,在心智、理解力、内心和意愿里面存在着他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最内在、最坏或最卑鄙、最深不可测和无法形容的败坏(《奥格斯堡信纲》,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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