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6.“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表示无限和永恒者。这从“全能者”和“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全能者”是指祂是无限的,我们很快会论述到这一点;“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指祂是永恒的(参看AE 23节)。有两样事物只能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即无限和永恒;无限论及祂的存在,也就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永恒论及祂那来自这存在的显现,也就是祂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两者本身就是神性。宇宙就是从这两者中被造的;因此,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良善在各处都是一个事物的存在,真理则是由此而来的显现;但在宇宙万物中的这两者都是有限的。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主神”,因为“主”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耶和华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973, 9167, 9194节);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C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由此清楚可知,“全能者”表示无限者,“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永恒者。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那女人”表示天主教(723,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之事上变得疯狂(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327,379,681,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来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173,586,664节)。“为耶稣作见证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6,16,490,501,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的是“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717,718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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