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86

286.“昔在今在以

286.“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表示无限和永恒者。这从“全能者”和“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全能者”是指祂是无限的,我们很快会论述到这一点;“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指祂是永恒的(参看AE 23节)。有两样事物只能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即无限和永恒;无限论及祂的存在,也就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永恒论及祂那来自这存在的显现,也就是祂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两者本身就是神性。宇宙就是从这两者中被造的;因此,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良善在各处都是一个事物的存在,真理则是由此而来的显现;但在宇宙万物中的这两者都是有限的。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主神”,因为“主”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耶和华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973, 9167, 9194节);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C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由此清楚可知,“全能者”表示无限者,“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永恒者。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