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6.“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表示无限和永恒者。这从“全能者”和“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全能者”是指祂是无限的,我们很快会论述到这一点;“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指祂是永恒的(参看AE 23节)。有两样事物只能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即无限和永恒;无限论及祂的存在,也就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永恒论及祂那来自这存在的显现,也就是祂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这两者本身就是神性。宇宙就是从这两者中被造的;因此,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良善在各处都是一个事物的存在,真理则是由此而来的显现;但在宇宙万物中的这两者都是有限的。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主神”,因为“主”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耶和华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973, 9167, 9194节);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C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由此清楚可知,“全能者”表示无限者,“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永恒者。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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