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85

285.“他们昼夜不

285.“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表示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这从“昼夜不住地”和“圣哉,圣哉,圣哉”的含义清楚可知:“昼夜不住地”当论及看似四个活物或动物的四个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和神性守卫时,是指普遍和永恒地,因为主的圣治和神性守卫不会休息和停止,直到永远;“圣哉,圣哉,圣哉”是指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三次提到的“圣哉”表示至圣,因为在圣言中,“三”表示完全、完整和不断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2788, 4495, 7715节)。

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其上有撒拉弗站立,各有六个翅膀;他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祂的荣耀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1–3)

此处提到的“撒拉弗”与“基路伯”具有相同的含义;“高高举起的宝座”表示天堂所来自的发出神性或神性发出;“遮满殿的衣襟”表示在天堂的终端和教会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撒拉弗用来遮脸、遮脚和飞翔的“翅膀”表示在最初和最后中的属灵神性,以及它在各方面的延伸,因而表示全在。“圣哉,圣哉,圣哉”表示至圣之物;“祂的荣耀充满全地”表示这就是充满万物的神性真理。“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3节);唯独主是圣的,“圣”论及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04节)。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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