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5.“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表示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这从“昼夜不住地”和“圣哉,圣哉,圣哉”的含义清楚可知:“昼夜不住地”当论及看似四个活物或动物的四个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和神性守卫时,是指普遍和永恒地,因为主的圣治和神性守卫不会休息和停止,直到永远;“圣哉,圣哉,圣哉”是指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三次提到的“圣哉”表示至圣,因为在圣言中,“三”表示完全、完整和不断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2788, 4495, 7715节)。
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其上有撒拉弗站立,各有六个翅膀;他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祂的荣耀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1–3)
此处提到的“撒拉弗”与“基路伯”具有相同的含义;“高高举起的宝座”表示天堂所来自的发出神性或神性发出;“遮满殿的衣襟”表示在天堂的终端和教会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撒拉弗用来遮脸、遮脚和飞翔的“翅膀”表示在最初和最后中的属灵神性,以及它在各方面的延伸,因而表示全在。“圣哉,圣哉,圣哉”表示至圣之物;“祂的荣耀充满全地”表示这就是充满万物的神性真理。“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3节);唯独主是圣的,“圣”论及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04节)。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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