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85

285.“他们昼夜不

285.“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表示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这从“昼夜不住地”和“圣哉,圣哉,圣哉”的含义清楚可知:“昼夜不住地”当论及看似四个活物或动物的四个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和神性守卫时,是指普遍和永恒地,因为主的圣治和神性守卫不会休息和停止,直到永远;“圣哉,圣哉,圣哉”是指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三次提到的“圣哉”表示至圣,因为在圣言中,“三”表示完全、完整和不断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2788, 4495, 7715节)。

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其上有撒拉弗站立,各有六个翅膀;他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祂的荣耀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1–3)

此处提到的“撒拉弗”与“基路伯”具有相同的含义;“高高举起的宝座”表示天堂所来自的发出神性或神性发出;“遮满殿的衣襟”表示在天堂的终端和教会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撒拉弗用来遮脸、遮脚和飞翔的“翅膀”表示在最初和最后中的属灵神性,以及它在各方面的延伸,因而表示全在。“圣哉,圣哉,圣哉”表示至圣之物;“祂的荣耀充满全地”表示这就是充满万物的神性真理。“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3节);唯独主是圣的,“圣”论及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04节)。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