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82

282.由于这个教会

282.由于这个教会就像一只鹰,这鹰看似飞翔,所以现在也要解释一下在圣言中,“飞”表示什么。“飞”表示审视和同在,因为当一只鸟飞行时,它就会从高处环顾四周,从而凭它的视觉而在各处和周围同在。但当在圣言中,“飞”被归于耶和华时,它表示全在,因为全在就是无限的审视和无限的同在。这就是为何这个基路伯看上去就像一只“飞鹰”,因为“基路伯”表示总体上主的圣治,免得高层天堂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被靠近;这基路伯表示神性聪明,如刚才所示。

在圣言中,“飞”论及主时,表示全在,论及人时,表示审视和同在,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诗篇:

神骑着基路伯飞行,载在风的翅膀上。(诗篇18:10; 撒母耳记下22:11)

“祂骑着基路伯”表示圣治;“祂飞行”表示在灵界的全在;“载在风的翅膀上”表示在自然界的全在。只有凭灵义才能理解大卫的这些话。

以赛亚书:

鸟儿怎样飞行,万军之耶和华就怎样保护耶路撒冷。(以赛亚书31:5)

经上说,鸟儿怎样飞行,耶和华就怎样保护耶路撒冷,因为“保护”表示安全守卫方面的圣治;“耶路撒冷”表示教会,被比作的飞行的“鸟儿”表示审视和同在,在此因被归于主而表示全在。

启示录:

我看见并听见一个鹰飞在空中,大声说,地上的居民,祸哉,祸哉。(启示录8:13)

又:

我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空中,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地上的居民。(启示录14:6)

前一位天使表示对所有处于邪恶之人的诅咒;另一位天使表示对所有处于良善之人的拯救;“飞”表示在他们所在的各方面的审视。

以赛亚书:

阿拉伯一切的羊群必聚集到你这里,尼拜约的公绵羊要事奉你。那些飞来如云、又如鸽子飞向窗户的是谁呢?(以赛亚书60:7, 8)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和那时对外邦人的光照;必聚集的“阿拉伯羊群”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要事奉祂的“尼拜约公绵羊”表示凭属灵情感形成或指导生活的真理;“飞来如云、又如鸽子飞向窗户”表示对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寻求和调查;因此,“飞”表示审视;因为“云”表示圣言的字义,“鸽子”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窗户”表示光中的真理。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阿拉伯的羊群”、“尼拜约的公绵羊”、“云”、“鸽子”和“窗户”的含义可以看出来。

诗篇:

恐惧战兢临到了我。我说,谁给我像鸽子一样的翅膀呢?我就飞走,得以居住。看哪,我必远游,在旷野过夜。(诗篇55:5–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当时的试探和困苦;“恐惧战兢”表示这种困苦;“谁给我像鸽子一样的翅膀呢?我就飞走,得以居住”表示当时对真理的寻求和对将自己转向何处的审视。“鸽子的翅膀”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或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我就飞走,得以居住”表示通过这种情感将生命从诅咒中拯救出来;“看哪,我必远游,在旷野过夜”表示目前尚没有获救的希望。

何西阿书:

至于以法莲,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纵然养大儿子,我却必使他们丧失亲人。(何西阿书9:11, 12)

“以法莲”表示那些属教会的人被光照的理解力;“荣耀”表示神性真理;“如鸟飞去”表示对神性真理的剥夺。此处与鸟作比较,是因为“鸟”表示理性和聪明的,与以法莲一样。“纵然养大儿子,我却必使他们丧失亲人”表示他们即便提出真理,仍不会由此变得智慧;因为“儿子”是指真理,“使他们丧失亲人”是指剥夺他们的智慧。

摩西五经:

你们不可为自己制造地上任何走兽的形像,也不可制造飞向空中的任何翼鸟的形像。(申命记4:15-17)

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人决不可从自我,或自己的东西中为自己获得智慧和聪明,因为在地上行走的动物表示对良善的情感,智慧来自该情感,“鸟”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聪明来自该情感。他们“不可为自己制造这些的形像”表示它们所表示的事物不可从人,或他的自我,或自己的东西中获得。经上说,“飞向空中的翼鸟”,是因为“翼鸟”表示对属灵真理的理解,或说对真理的属灵理解,“飞向空中”表示在神性事物上属于聪明的审视。

由此可见,这个基路伯看上去就像“飞鹰”表示什么,以及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表示什么:

撒拉弗有六个翅膀;他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以赛亚书6:2)

即:“遮脸的翅膀”表示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或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遮脚的翅膀”表示由此而来的对属世真理的情感,或对真理的属世情感;“飞翔的翅膀”表示审视和同在,在此表示全在,因为“撒拉弗”与“基路伯”所表相同,即表示守卫方面的圣治。

“飞”论及人时,表示审视,同时表示同在,因为视觉与它所看见的物体同在;它看上去很远,或在远处,是由于同时出现,并在空间上能被测量的居间物体。这一点可通过存在于灵界的事物来充分证实。在灵界,空间本身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多样性所产生的表象;因此,当有什么人或物出现在远处,并且一位天使或灵人出于内在情感渴望与其同在,或检查那里的东西时,他就立刻出现在那里。这同样适用于思维,也就是人的内在或属灵视觉。思维在自己里面感知或看见他以前所看见的事物,不受空间影响,因而完全如在当下。这就是为何“飞”论及理解力及其聪明,又为何它表示审视和同在。


诠释启示录 #971

971.启16:5.

971.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众水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的天使”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也表示一个天堂社群,以及天堂;此处“众水的天使”表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因为“水”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在众天堂,神性真理被称为属灵的,而神性良善被称为属天的。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属灵国度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南方和北方。但属天国度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东方和西方。因此,“众水的天使”是指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灵国度;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在本章第七经文中有所描述)是指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众水的天使”传讲主的公义,这一点从接下来这位天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我们稍后将解释这些话。

(关于第五诫续)

人停止、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所流入的良善是对知道并理解真理的情感,以及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情感。但人无法通过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而停止邪恶,因为他自己自出生时起,因而出于自己的本性处于邪恶;邪恶无法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这就像一个人要避开自己的本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使人避开它们的,必须是主,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然而,人应当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会成为他自己的,并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但他不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永远不会成为他自己的,也永远不会归给他。从主来到人那里的东西必被人接受;它不能被接受,除非人意识到它,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意识到它;这种相互性对改造来说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赐下,又为何十诫吩咐人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或仆人,因而当对邪恶的爱诱惑和煽动时,人甚至在思维上停止做这些事;它们是决不能做的,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本身是属地狱的。因此,一个人避开罪或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这爱使人避开、最终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由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使这些邪恶逃走,所以可知,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避开它们的,因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如果一个人只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避开邪恶,那么它们会撤退;但良善却没有取代它们;因为一旦恐惧消失,邪恶就会回来。

唯独人被赐予貌似凭自己思考良善和邪恶,因而思考必须热爱和实行良善,因为它是神性,并存到永远;必须恨恶邪恶,决不可作恶,因为它是属魔鬼的,也存到永远。动物没有以这种方式思考的能力。动物的确能实行良善,避开邪恶,却不是凭它自己,而是要么出于本能或习惯,要么出于功用或恐惧,但从来不是出于思考这件事是良善或邪恶,因而不是凭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坚称人不是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也不是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而是凭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而如此行的人也认为,人就像动物一样生活,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思维、感知和情感。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每个人死后都会在灵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作准备。邪恶从正预备上天堂的人那里被移除,良善从正预备下地狱的人那里被移除;所有这些移除都貌似通过这些人自己实现。同样,那些作恶的人通过惩罚被驱使貌似凭自己弃绝邪恶;但如果他们没有貌似凭自己弃绝它们,惩罚就没有效果。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垂下双手,等候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之人继续处于其邪恶的状态,永远垂下双手。

避恶如罪就是避开它们里面的地狱社群。人无法避开它们,除非他厌恶并远离它们。人无法出于厌恶远离它们,除非他爱良善,并出于这爱不意愿邪恶。因为人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意愿良善;他意愿良善到何等程度,就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当他将十诫变成他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照之生活时,对他来说,意愿良善是可能的。

由于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停止如罪的邪恶,所以这十条诫命被主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它们被称为约;这约按双方订立约的方式来订立,也就是说,一方提议,另一方接受,接受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约就无法建立,或说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就是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人貌似凭自己思想避开邪恶,实行良善,不是人做的,而是主做的。主为了相互性和随之的结合而如此行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是这样,祂渴望自己的东西成为人的;而这些东西不能成为人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祂使它们好像是人的。

相互结合,也就是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实现,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中所说的。如果结合里面没有某种仿佛属于人的东西,这将是不可能的。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是貌似凭他的意愿、情感、自由,因而貌似凭他的生命来做的。除非这些出现在人那一方,如同他自己的,否则不可能有任何相互性,因为没有起反应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约或结合。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人行了邪恶或良善,信了真理或虚假;因此,任何人都不会因恶行应得地狱,因善行而出于恩典应得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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