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8

28.“从死里头生的

28.“从死里头生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这从“头生”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头生”是指天堂里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那里的一切良善。“头生”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产生,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表示属灵的产生,也就是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的产生。因此,“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女婿”、“儿媳”、“孙子”表示按顺序产生和被产生的良善和真理(《属天的奥秘》,10490节),因为天堂没有其它出生。正因如此,“头生”不是指头生的或长子,而是指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因为这良善居于首位。由于天堂里的一切良善都从主存在,所以主被称为头生的。祂之所以被称为从死里头生的,是因为当从死里复活时,祂通过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良善。

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从死里头生的”,并在诗篇论到祂自己说: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于世上的列王。(诗篇89:27)

从下文会看到祂“高于世上的列王”是什么意思。主离开世界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194, 3210, 6864, 7499, 8724, 9199, 10076节);因此,祂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AC 3194, 3210节);合一之后,神性真理,也就是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从祂发出(AC 3704, 3712, 3969, 45775704, 7499, 8127, 8241, 9199, 9398, 9407节)。不过,这个奥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那里(NJHD 293–295节)有更充分的解释,也可参看那里(NJHD 303–305节)从《属天的奥秘》中引用的章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头生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从祂发出的,故在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都归耶和华为圣;利未人被接受取代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因为利未人代表处于仁之良善的教会之人。也正因如此,双份产业被分配给头生的,即长子。这一切都是因为头生的表示来自主的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一切良善所来自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自己。事实上,在以色列教会被吩咐的一切都代表属灵和属天的神性事物。

在以色列教会,一切头生的都归耶和华为圣,这一点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凡头生的,就是以色列人中凡打开子宫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要分别为圣归我;都是我的。(出埃及记13:2)

出埃及记:

你要将一切打开子宫的,并将你所拥有的牲畜中一切打开子宫的幼畜(即头生的),都归给耶和华;公的都要属耶和华。(出埃及记13:12)

又:

你要献上你出产的初熟果子和酒的初熟果子,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对你的牛,你的羊,也要这样;七天它可以和它的母亲在一起,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出埃及记22:29–31)

他们之所以还要交出牲畜中头生的,是因为这些也具有代表性;它们因代表而用于燔祭和祭牲。至于各种牲畜在这些服事中代表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233519, 9280, 10042节)。利未人被接受取代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对此,参看民数记3:12, 13, 41, 45; 8:15-20),是因为如前所述,“利未人”代表、因而表示仁之良善,“利未”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3875, 3877, 4497, 4502—4503, 10017节)。双份产业被分给头生的,即长子(申命记21:17),是因为“双份产业”表示爱之良善(《属天的奥秘》,720, 1686, 5194, 8423节)。


诠释启示录 #825

825.“甚至在人面

825.“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表示对由自我聪明的骄傲产生的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爱,这爱似乎是对从天堂降在教会中的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爱。这从“火”、“使火从天上降(下)”和“在人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参看AE 504, 539节),因而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也指对邪恶和虚假的爱。因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都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中流出来;而另一方面,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都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中流出来。因此,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都处于对由此产生的一切邪恶的爱,以及对来自这些邪恶的虚假的爱。关于这些爱,以及由此产生的邪恶和虚假,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经上之所以说“使火从天上降(下)”,是因为这种事发生在灵界,是由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利用那里所知的技艺造成的;这意味着这个表象,即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爱是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爱,来自通过圣言字义对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因为凡从圣言所确认的,都是从天上被确认的。然而,当一个虚假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不是从天上被确认的,只是看起来似乎是从天上被确认的。“在人面前”尤指在那些以自我聪明为骄傲,并通过自己的著作和讲道确认这个异端信条的人面前。它从这些人传到心智简单、不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人那里;不过,他们没有在自己里面确认它,只是以为事情就是这样,因为它是有学问,由此有权威的人所说和肯定的;因此,他们只是把它保留在记忆中,而前者则把它植入自己的生活,若他们照之生活,尤其如此;植入生活的东西会永远保留;只在记忆里的东西则不会。

所有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堂天使所处的神性真理的人都以自我聪明为骄傲;因为那些在其著作和讲道中只关注自我,也就是只关注自己的名声之人都有这种骄傲;事实上,他们处于自我之爱。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在写作和讲道时,都处于这种骄傲的状态;骄傲从人的自我获得一切。这就是为何它被称为自我聪明的骄傲。自我之爱居于意愿中,自我聪明的骄傲居于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因此,当这些人出于自我思考任何东西时,他们不能不思考虚假,因为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自我就是那掌权的,就其本身而言,或严格来说,这自我无非是邪恶。而那些处于对功用的爱,由此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之人则不然。

由于那些以自我聪明为骄傲的人把作为从信仰中移除,从而不知道作为是什么意思,事实上不知道仁爱和邻舍是什么意思,甚至在确认自己的信仰之后,就不想知道了,所以在此要阐明什么是善行。善行就是一个人从主,而不是从自我所做、所写、所宣扬,甚至所说的一切;当他照其宗教律法生活时,他就从主行动、写作、宣扬和说话。我们的宗教律法是:要敬拜一位神;必须避开通奸、偷盗、谋杀和假见证,因而也避开欺诈、非法所得、仇恨、报复、谎言、亵渎, 以及其它没有在十诫中提到,但在圣言的其它各个地方提到,被称为反对神的罪,以及可憎之事的各种东西。当人避开这些东西,因为它们反对圣言,从而反对神,还因为它们来自地狱时,人就照其宗教律法生活;只要他照其宗教生活,他就被主引领;只要他被主引领,他的作为就是良善。因为这时,他被引领为了良善和真理,而不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行良善,讲真理;功用是他的享受,真理是他的快乐。此外,他每天都被主教导他必须做什么、说什么,以及他必须宣扬什么或写什么;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他就不断在主的指引之下,并处于光照。然而,他不是直接被任何命令,或任何可感知的灵感引领和教导,而是被进入其属灵快乐的一种流注引领和教导,他照着构成其理解力的真理从这种流注中获得感知。当他出于这种流注行动时,他看上去似乎是出于他自己行动;但他从心里承认,这是出于主。所有天使都处于这种状态;天上所有的婴孩都是通过这个途径被引到天堂。

但当人因世间的法律,或对他名声的伤害而放弃邪恶,避开它们时,对他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不是出于任何属灵源头,而是出于一个属世源头避开邪恶。这就是为何他的确履行了外在看似良善的作为,但它们内在仍是邪恶。它们就像由污泥构成的图画,但被涂上颜色,以至于看起来很漂亮;或像妓女,外形标致,穿着白衣,额上戴着冠冕,耳朵上戴着珠宝,而里面却充满污秽。那么请想一想,当今基督教界是什么样,或说其特征是什么;很少有人避开通奸、欺诈、非法所得、仇恨、报复、谎言和亵渎,是因为它们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尽管许多人可能会因为它们违反世间法律,为了名声,害怕丧失世上的荣誉和利益而避开它们;然后从内在寻找原因,你会意识到,这是因为他们不相信天堂和地狱的存在,也不相信死后的生活。由此清楚可知,当一个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的时,凡他所做的任何事,无论大小,只要是出于宗教做的,对教会里的人来说,是出于圣言做的,就是善行;而另一方面,凡一个人所做的任何事,无论大小,当不是出于宗教做的,对我们来说,不是出于圣言做的时,就是恶行。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AE 803节)。

然而,必须知道的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圣言中的神性律法的人也因它们反对世上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避开它们,因为当一个人处于一种属世状态时,他就出于文明道德的法律思考,但当他处于一种属灵状态时,他就出于神性律法思考。由此可推知,只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宗教占据较高位置,构成头,自我和世界占据较低位置,构成脚,那么为了名声和人自己的荣誉避开邪恶,实行良善是没有伤害的。但把宗教踏在脚下,把世界当作头来敬拜,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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