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启4:6(后半部分), 7, 8.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第一个活物像狮子;第二个活物像牛犊;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活物像飞鹰。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里面都满了眼睛;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
“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表示主的守卫和圣治,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内层天堂,以便依赖于其上的低层事物可以处于秩序(277节)。
“第一个活物像狮子”表示就能力和结果而言,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终端的表象(278节);“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就保护而言,神性良善的终端的表象(279节);“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表示就智慧而言,神性守卫和圣治的终端的表象(280节);“第四个活物像飞鹰”表示就聪明和各方面的审视而言,神性守卫和圣治的终端的表象(281—282节)。
“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示在各方面围绕属天神性的属灵神性的表象(283节);“里面都满了眼睛”表示圣治和神性守卫(284节);“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表示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285节);“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表示无限和永恒者(286节)。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