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启4:6(后半部分), 7, 8.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第一个活物像狮子;第二个活物像牛犊;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活物像飞鹰。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里面都满了眼睛;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
“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表示主的守卫和圣治,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内层天堂,以便依赖于其上的低层事物可以处于秩序(277节)。
“第一个活物像狮子”表示就能力和结果而言,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终端的表象(278节);“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就保护而言,神性良善的终端的表象(279节);“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表示就智慧而言,神性守卫和圣治的终端的表象(280节);“第四个活物像飞鹰”表示就聪明和各方面的审视而言,神性守卫和圣治的终端的表象(281—282节)。
“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示在各方面围绕属天神性的属灵神性的表象(283节);“里面都满了眼睛”表示圣治和神性守卫(284节);“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表示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285节);“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表示无限和永恒者(286节)。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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