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启4:6(后半部分), 7, 8.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第一个活物像狮子;第二个活物像牛犊;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活物像飞鹰。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里面都满了眼睛;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
“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表示主的守卫和圣治,防止不通过爱与仁之良善就靠近内层天堂,以便依赖于其上的低层事物可以处于秩序(277节)。
“第一个活物像狮子”表示就能力和结果而言,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终端的表象(278节);“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就保护而言,神性良善的终端的表象(279节);“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表示就智慧而言,神性守卫和圣治的终端的表象(280节);“第四个活物像飞鹰”表示就聪明和各方面的审视而言,神性守卫和圣治的终端的表象(281, 282节)。
“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表示在各方面围绕属天神性的属灵神性的表象(283节);“里面都满了眼睛”表示圣治和神性守卫(284节);“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表示从主发出的至圣之物(285节);“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表示无限和永恒者(286节)。
514.接下来的问题是,既然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意义吗?据说它有助于信,犹如在先的有助于随后的,但它仍未进入信,也未通过与之混合而与其联结。但紧随其后的信是什么呢?不就是父神转嫁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在人尚未意识到任何罪的时候,就声称他是公义、被更新和圣洁的,因而给他穿上用羔羊的血洗过并漂白的礼袍吗?当人身穿这礼袍行走时,其生命的罪恶不就像那扔进深渊的硫磺吗?而亚当之罪不就是被基督功德的归算所遮盖、移除或带走的某种事物吗?当人由于那信而行走于神救主的公义和清白中时,除非那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因此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的悔罪之人为悲惨地狱或死人,否则悔罪有何用呢?因为他们说,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由此可以断定,当这样的悔罪者已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罪恶时,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罪恶,对它们也不再有感觉,如同滚在烂水沟里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因此,显而易见,这种悔罪不是悔改,故也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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