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657.“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表教会在末后状态下所处的邪恶与虚假被主从总体上揭露出来。“七位天使”表示整个天堂;由于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凭着适合天使的任何事物,而是凭着主,故“七位天使”表示主,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揭露教会中的邪恶与虚假。“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参看5, 258, 344, 465, 644, 647, 648节)。“灾”表示邪恶与虚假,就是爱之邪恶和信之虚假。它们就是下一章所描述并以“恶而且毒的疮”、“好像死人的血,一切活的灵魂由此都死了”、“江河与泉源的众水就变成了血”、“用火烤人”、“污秽的灵,好像青蛙,本是鬼魔”、“大雹子”来表示的那些事;所有这些事物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就是此处所说的“灾”;“末了的灾”表示教会在末后状态下所处的邪恶和虚假;“七”表示全部(10,390节);但由于下一章的“灾”所表示的这些邪恶不是细节上的全部,而是总体上的全部,故“七”在此表示总体上的全部,因为总体包含一切细节。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表示教会在末后状态下所处的邪恶与虚假被主从总体上揭露出来。
“灾”(plague,经上又译为伤痕、灾殃、灾害、灾祸)表示属灵的灾,属灵的灾侵袭人的灵魂并将其摧毁,它们就是邪恶与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滋润。(以赛亚书1:6)
耶和华在烈怒中以不能治愈的灾殃攻击众民的。(以赛亚书14:6)
耶和华啊,求你把你的灾殃从我身上免去,因你手的责打,我便消灭。(诗篇39:10)
你的损伤毫无希望,我因你的罪孽甚大,罪恶众多,曾用仇敌的灾殃击打你;但我必医好你的伤痕。(耶利米书 30:12, 14, 17)
你若不谨守遵行律法的一切话,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加在你你身上,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灾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申命记28:58,61)
祸患必不临到你,灾害也不挨近你的帐棚。(诗篇91:10)
以东必成为荒场,凡经过的人因她一切的灾祸嗤笑。(耶利米书49:17)
它要成为荒场,凡经过巴比伦的要受惊骇,又因她的灾殃嗤笑。(耶利米书50:13)
在一天之内,灾殃一齐来到巴比伦。(启示录18:8)
两个见证人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启示录11:6)
“埃及的灾”,部分与下一章所描述的灾相似,无非表示邪恶与虚假;可参看前面所列举的这些灾(503节),它们也被称为“灾殃”(出埃及记9:14; 11:1)。由此明显可知,“灾”无非表示属灵的灾,它们侵袭人的灵魂并将其摧毁;其它地方的灾也一样(如以赛亚书30:26;撒迦利亚书14:12,15;诗篇38:5,11;启示录. 9:20;16:21;出埃及记12:13;30:12;民数记11:33;路加福音7:2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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