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74

274.“又有七盏火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真实的基督教 #836

836.凡承认和敬拜

836.凡承认和敬拜一个神,宇宙创造者的人,都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他们说,人对神不可能有其它观念。当他们听说,很多人认为神象苍穹或一团云,就问这种人在哪儿,当被告知他们就在基督徒中时,他们觉得这不可能。但他们被告知,这些人之所以有这样的观念,是因为圣言中神被称为圣灵。提到灵,他们只会想到它是一种空灵的物质,或某种云,殊不知,每个灵和天使都是一个人。当进一步询问,以弄清其属灵观念是否类似于其属世观念时,发现对于那些内心承认主为天地之神的人来说,情况是不同的。我听一个年长者说,没人能设想一个神性之人,我看见他被带到不同的外邦人中,进入他们越来越深的内在,也进入他们的天堂,最后来到基督教天堂。所到之处,他都能感受到他们对神的内在感知;结果发现,除了神是一个神性之人外,他们对神没有别的观念,并且作为神形象和样式的人类绝不是其它神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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