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 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389.记事五:
我曾看见一份文档从天上降到精灵界的一个社群,那里有两个主教,还有下级教士和长老。这份文档劝诫他们承认主耶稣基督为天地之神,如祂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并放弃“唯信称义、无需律法所规定的行为”的教义,因为它是错误的。很多人阅读并复制了这份文档,还有很多人认真思考并明智谈论了其中的内容。但领受之后,他们又彼此说:“我们去听听主教的意见吧。”于是,他们去听取两位主教的意见,但主教却反对并拒绝它。因为这个社群的主教由于在世时所吸收的虚假而已变得心硬。因此,简短地商讨之后,他们将这份文档送回它所来的天堂。做完这事,有些人小声嘀咕一阵后,绝大多数平信徒就放弃之前要接受的打算,然后,他们原本明亮的在属灵问题上的判断之光忽然熄灭了。再次劝诫徒劳无用后,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了下去,尽管我无法看到有多深,但它却沉没在那些单单敬拜主、反对唯信称义之人的视线之外了,
几天后,我看见约一百人从这个小区所沉入的低地上来了。他们靠近我,其中一位说:“请听听这次非同寻常的经历。我们沉下去后,就发现一个看似沼泽样的地方,很快又像干地,后来变成一个小镇,很多人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家。第二天,我们聚在一起商讨该做些什么。许多人说,我们应当去教会的两位主教那里,礼貌地指出:由于他们将文档退回它所来的天堂,才导致这种事临到我们。我们还选出几个人作为代表去找主教(与我说话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位颇有智慧的人对主教说了这样一番话:‘我们一直以为,比起其他人,教会和宗教信仰更与我们同在,因为我们听到有人说,我们享有最强烈的福音光照。但我们当中有些人从天上得到启示,这启示伴随着这样的理解力:如今的基督教界再没有一个教会,因为没有了宗教信仰。’
主教说:‘你说的这都什么呀?教会不就在有圣言、知道基督救主、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它们属于教会,因为它们构成教会。但它们是让教会在人里面,而不是在人外面。’他继续说:‘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整个教导基于保罗所说的一句被错解的话,而不是基于圣言的地方吗?若不靠近这个世界的救主,就是教会的神祂自己,教会还能存在吗?谁会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有哪种宗教会教导唯信拯救,而不是信与仁一起拯救?有哪种宗教会教导从人发出的仁爱仅仅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这种仁爱中没有宗教信仰?唯信里面有行为或作工吗?然而,宗教信仰就在于行。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会将一切救世美德排除在仁爱行为,即善行之外?事实上,整个宗教信仰就在于良善,整个教会就在于教导真理,并藉着真理教导良善的教义。如果我们发自内心欣然接受从天上传下来的文档,我们的命运将何等荣耀!’
“然后,主教说:‘你的话定位太高了。行为中的信,就是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难道不是教会?状态中的信,就是能发出并完善的信,难道不是宗教信仰?你必须认识到这一点,我的孩子。’然而,我们智慧的发言人说:‘前辈啊,请听!照你的信条,人在想象行为中的信时,岂不类似一块木头?一块木头能被复活,从而成为一个教会吗?照你的想法,状态中的信不就是行为中的信之延续和发展吗?照你的信条,既然一切拯救力在于信,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善,那么宗教信仰在哪里?’这时,主教回答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了解唯信称义的奥秘。人们不了解其中的奥秘;凡不解这些奥秘的人都无法内在地知道救赎的方法。你的方法是外在的,只适合普通百姓。若你愿意,随你便吧。不过,要知道,一切良善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因此,在属灵的事务上,人凭自己没有丝毫能力。那么,人如何凭自己行出系属灵之善的良善呢?’
“对此,我们的发言人愤慨地回复道:‘对于你所说的唯信称义的奥秘,我不比你知道的少!坦白告诉你,我在你所谓的奥秘中,除了幽灵外,没有看见任何内在的东西。宗教信仰不是要承认神、避开并憎恶魔鬼吗?神是善之本,魔鬼是恶之本,不是这样吗?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人,谁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善是神的、来自神而行善不就是承认并热爱神吗?因为恶是魔鬼的、来自魔鬼而停止作恶不就是避开并憎恶魔鬼吗?换一种方式说:你们行为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为称义并得救的信,或换句话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为教导你们去行出属于神并来自神的善行吗?或教导你们避开邪恶,因为它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吗?根本就没有!因为你们固执地认为,这二者当中都没有救恩。你所说状态的信,就是你称之能发出并完善的信,是什么,不是和行为中的信是一回事吗?你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都排除在外,因你在自己的奥秘中声称,救恩是白白赐给的,人怎能凭自己所行之善而得救,既如此,那么这信如何得到完善呢?此外你还说,人所行之善还有不邀功的吗?而事实上,一切功德属于基督。因此,为了救赎而行善就是将唯独属于基督的东西归于自己,因而是渴望自己称义与拯救。你又说,圣灵会成就一切,无需人的协助,在这种情况,人如何能行出一件善事?既然来自人的一切善本质上根本不是善,那么何必要有人的额外良善呢?诸如此类。
“‘还有很多其它问题。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只是诡辩和哄骗,旨在除掉好行为,也就是仁爱善行,以便牢固确立你们唯信的教义。因为你们在关乎信,以及总体上关乎属于教会和宗教的一切事物上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你们把人看成木头,或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照神形像所造的人。而人已经被赋予并不断被赋予完全貌似凭自己去理解力和意愿,以及信和爱、言和行的能力,尤其在属灵的事务上,因为使一个人成为人的,正是它们。如果人在属灵事务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那么圣言、教会和宗教,以及敬拜成什么了?你们知道,出于爱向邻行善就是仁爱。然而,你们却不知道何为仁爱。可是,仁却是信的灵魂和本质。既然仁是信的灵魂和本质,那么脱离仁之信岂不成了死信?死信纯粹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其为幽灵,是因为雅各声称,没有好行为的信不仅是死的,甚至是苦毒的(雅各书2:14-26;3:13-15)。’
“这时,其中一位主教一听到他的信被称为死的、恶毒的,是幽灵,勃然大怒,扯下教冠扔在桌子上,说:‘我不再戴上这教冠,直到向我们教会信仰的仇敌报了仇。’然后,他边晃着脑袋边嘟囔:‘那个雅各!那个雅各!’教冠前面有一个盘子,上面刻着:‘唯信称义’。这时,有一个怪兽突然从地面冒出来,它有七头,脚如熊,身如豹,嘴如狮,和启示录(13:1,2)所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还像被造来叫人拜的兽像(13:14,15)。这个怪兽将教冠从桌子上抢过来,扯了扯帽檐,把它戴在七头上。接着,它脚下的这个地面裂开了,这怪兽沉了下去。看到这一幕,这个主教大叫起来:‘暴行,暴行!’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面前出现了台阶。我们便拾级而上,回到地上,进入天堂之光,就是我们先前所在的地方。”这就是与那一百个同伴从低地上来的精灵告诉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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