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74

274.“又有七盏火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 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真实的基督教 #384

384.⑵在基督教界

384.⑵在基督教界,凡弃绝主与圣言的人都没有信,哪怕他们生活道德,甚至有关信的言论、教导和著述都很理性。这一点作为结论可从前面所述推知。因为前面已说明,独一正信是信主,并出自主,不信祂、也不是来自祂的信并非属灵之信,而是属世之信;纯属世之信本身并不包含信的本质。此外,信只来自圣言,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圣言来自主,主自己在圣言中;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就是圣言(Word,又译为“道”)(约翰福音1:1,2)。由此可知,人若弃绝圣言,就是弃绝主,因为祂们合而为一。由此还可知,弃绝任一个,也是弃绝教会,因为教会通过圣言来自主;而且,那些弃绝教会的人都在天堂之外,因为教会通往天堂的道路。在天堂之外的人在被诅咒之列,他们根本没有信。
凡弃绝主与圣言的人都没有信,哪怕他们生活道德,甚至有关信的言论、教导和著述都很理性。原因在于,这种人没有属灵的生活,只有属世的道德生活,没有属灵、只有属世的理性心智;道德和理性若完全属世,本质上是死的。因为是死的,所以这些人不可能有信。人若全然属世,在关于信方面是死的,固然能谈论并教导有关信、仁和神之事,但并非受信、仁或神的驱使。唯有信主之人才拥有信,其他人则没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耶稣说,等到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审查世人的罪,因为不信我。(约翰福音16:8,9)
对犹太人说:
你们若不信我是,就要死在罪里。(约翰福音8:24)
为此,大卫说: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以嘴亲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凡制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12)
主在福音书中预言,在时代的末了,将没有信,因为不再信主为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时代的末了是指教会的末期,就是祂所说“那行毁坏可憎者”到来之际,从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日头变黑,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15,21,29)。启示录中也说到,撒旦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国,他们的人数多如海沙(启示录20:7,8)。主已预见这一切,故祂还说: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的吗?(路加福音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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