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135.第二个记事:
一天早晨,我一觉醒来,灵界的太阳以它的辉煌或荣光向我显现;在它下面,我看到天堂离它,就像我们的大地离太阳一样远。接着,只听见从天堂传来无法言喻的话语,这些话语连起来形成一句话,即:“只有一位神,祂是人;祂的居所就在那太阳里面。”这句话通过中间天堂降到最低层天堂,又从最低层天堂降到我所在的灵人界;我发觉,天使们的一神观在按层级下降的过程中,变成了三神观。当我发现这一点时,就上前与那些持有三神观,或想到三位神的人交谈,说:“多么可怕的观念啊!你们是从哪里得来的?”他们回答说:“我们从我们对三位一体神的概念中想到了三位;但这种观念不会落入我们的话语,或说我们从来没有表达过这种观念。当我们说话时,我们总是直截了当地说,神是一,或只有一位神。如果我们脑海里有不同的观念,就随它去吧,只要在我们说话时,它不冒出来,不分裂神的一体性的观念就行了。尽管如此,它仍时不时地冒出来,因为它就在里面;如果在这种时候,我们真的公开说出来了,我们就会宣称有三位神。但我们会对此加以防范,以免我们被那些听见我们的人嘲笑。”
然后,他们的确公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不是有三位神吗?因为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是神。当我们教会的领袖从他的神圣信条的仓库中将创造归于一个位格,将救赎归于另一个位格,将成圣归于第三个位格时,尤其当他将某些属性归于他们,给每一个位格祂自己的属性,并断言每种属性都不可被其他位格共享,这些属性不仅包括创造、救赎和成圣,还包括归算、调解和运作时,我们不能不这样想。那么,岂不是有一位创造了我们,还进行归算,又有一位救赎了我们,还进行调解,有第三位实施了这种调解的归算,还使我们成圣吗?谁不知道神的儿子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救赎人类,从而成为赎罪者、中保、挽回祭和代求者呢?既然祂自永恒就与神的儿子为一,那么父和子不是两个彼此不同的位格吗?既然这两个人都在天堂,一个坐在另一个的右手边,那么不得有第三个位格在世上执行天堂里的法令吗?”
听到这些话,我沉默了,心想,哦,多么愚蠢啊!他们对圣言中的调解或中保是什么意思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很快,在主的吩咐下,三位天使从天而降,和我建立联系,好叫我可以出于内在的感知与那些持有三神观,想到三位神的人交谈,尤其谈一谈调解或中保、代求、挽回和赎罪,他们将这些功能归于第二个位格,即圣子,但不是在祂成为人之后。由于祂在创造后的许多世纪才成为人,在此期间,这四种拯救的方式并不存在,所以父神没有得到挽回,人类也没有被赎罪,并且没有人从天上被派来担任代求者和中保,或被派来代求和调解。
然后,我出于临到我的灵感和他们说话,说:“你们尽可能地近前来,听听在圣言中,调解、代求、赎罪和挽回是什么意思。这些是论及或表达在其人身中的一位神的恩典的四个术语或四种活动。父神决不能被靠近,祂也不能靠近任何人,因为祂是无限的,在祂自己的存在,即耶和华中;祂若真的出于其存在而靠近人,就会烧毁他,就像大火烧毁木头,使它成为灰烬一样。这一点从摩西想见神时,祂对摩西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能见祂而存活。(出埃及记33:20)
并且主说:
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除了在父怀里的儿子。(约翰福音1:18; 马太福音11:27)
又: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诚然,我们读到,摩西面对面地看到了耶和华,还口对口地与祂交谈(出埃及记33:11; 申命记34:10);但这是通过一位天使来进行的,亚伯拉罕和基甸也是如此。由于父神本身具有这种性质,所以祂乐意取得一个人身,以此允许人们接近祂,从而听见他们,并与他们交谈。正是这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并进行调解、代求、挽回和赎罪。因此,我将解释论及父神人身的这四个术语或四种活动的含义。
“调解是指这人身是媒介,通过这个媒介,人能接近父神,父神也能接近人,从而教导并引领人,使他得救。因此,人子是指父神的人身,被称为救主,在世上被称为耶稣,即救恩。代求是指持续不断的调解,因为爱本身,即怜悯、慈爱和恩典的源头,持续不断地代求,也就是说,为那些遵守祂的诫命,因而祂所爱的人调解。赎罪是指对罪的移除,就是人若真的靠近没有披上人身的耶和华,就会冲进的罪。挽回是指慈爱和恩典的运作,以防止人通过罪把自己带入定罪,它也是指保护,以防止他亵渎圣物。这就是会幕中约柜上面的施恩座的含义。
“众所周知,在圣言中,神照着表象说话,如经上说,祂发怒、报仇、试探、惩罚、把人扔进地狱、诅咒或定罪,甚至行恶;而事实上,祂从不向任何人发怒,从不报仇、试探、惩罚、把人扔进地狱,也从不诅咒或定罪。这一切离神,就像地狱离天堂一样遥远,确切地说,无限遥远。因此,它们是表达表象的言语形式,或是表象的表达。赎罪、挽回、代求和调解也是表达另一种意义上的表象的言语形式,因为这些是表达靠近神,并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祂的人身而来的恩典的言语形式。但人们不理解这些术语,所以把神一分为三,并将教会的整个教义都建立在这三者之上,从而歪曲了圣言。主在但以理书(11:31; 12:11)和马太福音(24:15)中所预言的那‘荒凉可憎的’由此而来。”听到这些话,这群灵人从我周围退去了,我注意到,那些真正持有三神观,或实际上想到三位神的人看向地狱;而那些想到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三位一体就在主神救主里面的人则仰望天堂;这些人看到了天堂的太阳,而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就住在这太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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