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3.启4: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天堂里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光照,以及对它的理解和感知。这从“闪电,雷轰,响声”的含义清楚可知,“闪电,雷轰,响声”论及神性真理:“闪电”论及它的光照,“雷轰”论及对它的理解,“响声”(voices)论及对它的感知;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首先要说一说这些含义的起源。人的眼睛在可见的天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如太阳,月亮,星星,空气,以太,光,热,云,雾,阵雨等等;它们是对应,因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灵界的事物。这些事物在天使所在的天堂也是对应,因为他们会看见类似事物;但它们在那里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关于它们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如:关于天堂的太阳和月亮(HH 116–125节);关于天堂的光和热(HH 126–140节);总体上关于天堂与地上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103–115节);关于天堂里的表象(HH 170–176节)。因此,“闪电”和“雷轰”也是对应;它们因是对应,故表示它们所对应的那些事物。一般来说,它们表示高层天使所接受和说出的神性真理;当这神性真理降到低层天使那里时,它有时就看似闪电,声音听上去像打雷。这就是为何“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雷”表示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响声”表示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之所以说在理解和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是因为通过听觉进入心智的东西既被看见,也被感知到,在理解力中被看见,通过与意愿的联系被感知到。至于严格来说,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感知是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0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闪电”和“雷”表示光照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密云倒出水来;天空发出响声;你的箭也射出去;你的雷声进入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77:15, 17, 18)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建立;“密云倒出水来”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天空或高云发出响声”表示来自圣言灵义的真理;“射出去的箭” (是指霹雳,由此而有一个好像弓射出箭的表象,当有雷轰和闪电时,这些就呈现出来)表示神性真理;“进入世界的雷声”表示在教会,感知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照亮世界的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世界”表示教会。
又:
有火在耶和华前头行,烧灭祂四围的敌人;祂的闪电照亮世界。(诗篇97:3, 4)
从这些话也清楚看出,“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祂的闪电照亮世界。”
耶利米书:
用能力制造大地者,祂用智慧预备了世界,用聪明展开了诸天;祂一发声,天上就有众水,祂使雾气从地极上腾,祂为雨造闪电。(耶利米书10:12, 13; 51:16; 诗篇135:7, 8)
此处论述的也是教会的建立。“雷声”表示感知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制造大地者,祂用智慧预备了世界,用聪明展开了诸天”,接着又说“祂一发声,天上就有众水,祂为雨造闪电”可以看出来。“地”和“世界”表示教会;天上的“众水”表示真理;“雨”表示当降下来,变成属世的时的这些真理;“闪电”表示它们的光照。
撒母耳记下: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撒母耳记下22:14, 15)
此处“从天上打雷”和“发出响声”描述了雷电;“箭”描述了飞行的霹雳,这一切都表示神性真理,“闪电”是指它们的光。正如这些活跃并光照善人,它们也使恶人惊吓和瞎眼,这一点由“祂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来表示,因为恶人无法承受神性真理,也根本无法承受来自天堂的任何光;因此,它们一出现,恶人就逃离。
同样,在诗篇:
耶和华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祂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多多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诗篇18:13, 14)
别处:
求你发出闪电,使他们四散,射出你的箭,使他们溃乱。(诗篇144:6)
“雷”和“闪电”表示理解和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搭救了你;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启示录:
我仿佛听见雷声,四活物中的一个说,你来看。(启示录6:1)
又:
天使拿着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随有雷轰,响声,闪电。(启示录8:5)
又:
天使大声呼喊,好像狮子;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 4)
又:
神天上的殿开了,在殿中现出约柜;随后有闪电,响声,雷轰。(启示录11:19)
又:
我从天上听见一个响声,像多水的响声,和大雷的响声。(启示录14:2)
又:
我听见好像一大群人的响声,多水的响声,大雷的响声,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掌王权了。(启示录19:6)
此外,由于“雷”和“闪电”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宣布这些真理时:
有响声、闪电,也有号角的响声。(出埃及记19:16)
“号角的响声”表示启示方面的神性真理(参看AE55, 262节)。约翰福音:
有声音从天上来到主这里,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 29)
马可福音:
雅各和约翰被称为半尼其,就是雷子。(马可福音3:14, 17)
825.“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表示对由自我聪明的骄傲产生的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爱,这爱似乎是对从天堂降在教会中的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爱。这从“火”、“使火从天上降(下)”和“在人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参看AE 504, 539节),因而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也指对邪恶和虚假的爱。因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都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中流出来;而另一方面,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都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中流出来。因此,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都处于对由此产生的一切邪恶的爱,以及对来自这些邪恶的虚假的爱。关于这些爱,以及由此产生的邪恶和虚假,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经上之所以说“使火从天上降(下)”,是因为这种事发生在灵界,是由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利用那里所知的技艺造成的;这意味着这个表象,即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爱是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爱,来自通过圣言字义对信仰与生活分离的确认;因为凡从圣言所确认的,都是从天上被确认的。然而,当一个虚假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不是从天上被确认的,只是看起来似乎是从天上被确认的。“在人面前”尤指在那些以自我聪明为骄傲,并通过自己的著作和讲道确认这个异端信条的人面前。它从这些人传到心智简单、不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人那里;不过,他们没有在自己里面确认它,只是以为事情就是这样,因为它是有学问,由此有权威的人所说和肯定的;因此,他们只是把它保留在记忆中,而前者则把它植入自己的生活,若他们照之生活,尤其如此;植入生活的东西会永远保留;只在记忆里的东西则不会。
所有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堂天使所处的神性真理的人都以自我聪明为骄傲;因为那些在其著作和讲道中只关注自我,也就是只关注自己的名声之人都有这种骄傲;事实上,他们处于自我之爱。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在写作和讲道时,都处于这种骄傲的状态;骄傲从人的自我获得一切。这就是为何它被称为自我聪明的骄傲。自我之爱居于意愿中,自我聪明的骄傲居于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因此,当这些人出于自我思考任何东西时,他们不能不思考虚假,因为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自我就是那掌权的,就其本身而言,或严格来说,这自我无非是邪恶。而那些处于对功用的爱,由此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爱之人则不然。
由于那些以自我聪明为骄傲的人把作为从信仰中移除,从而不知道作为是什么意思,事实上不知道仁爱和邻舍是什么意思,甚至在确认自己的信仰之后,就不想知道了,所以在此要阐明什么是善行。善行就是一个人从主,而不是从自我所做、所写、所宣扬,甚至所说的一切;当他照其宗教律法生活时,他就从主行动、写作、宣扬和说话。我们的宗教律法是:要敬拜一位神;必须避开通奸、偷盗、谋杀和假见证,因而也避开欺诈、非法所得、仇恨、报复、谎言、亵渎, 以及其它没有在十诫中提到,但在圣言的其它各个地方提到,被称为反对神的罪,以及可憎之事的各种东西。当人避开这些东西,因为它们反对圣言,从而反对神,还因为它们来自地狱时,人就照其宗教律法生活;只要他照其宗教生活,他就被主引领;只要他被主引领,他的作为就是良善。因为这时,他被引领为了良善和真理,而不是为了自我和世界行良善,讲真理;功用是他的享受,真理是他的快乐。此外,他每天都被主教导他必须做什么、说什么,以及他必须宣扬什么或写什么;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他就不断在主的指引之下,并处于光照。然而,他不是直接被任何命令,或任何可感知的灵感引领和教导,而是被进入其属灵快乐的一种流注引领和教导,他照着构成其理解力的真理从这种流注中获得感知。当他出于这种流注行动时,他看上去似乎是出于他自己行动;但他从心里承认,这是出于主。所有天使都处于这种状态;天上所有的婴孩都是通过这个途径被引到天堂。
但当人因世间的法律,或对他名声的伤害而放弃邪恶,避开它们时,对他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不是出于任何属灵源头,而是出于一个属世源头避开邪恶。这就是为何他的确履行了外在看似良善的作为,但它们内在仍是邪恶。它们就像由污泥构成的图画,但被涂上颜色,以至于看起来很漂亮;或像妓女,外形标致,穿着白衣,额上戴着冠冕,耳朵上戴着珠宝,而里面却充满污秽。那么请想一想,当今基督教界是什么样,或说其特征是什么;很少有人避开通奸、欺诈、非法所得、仇恨、报复、谎言和亵渎,是因为它们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尽管许多人可能会因为它们违反世间法律,为了名声,害怕丧失世上的荣誉和利益而避开它们;然后从内在寻找原因,你会意识到,这是因为他们不相信天堂和地狱的存在,也不相信死后的生活。由此清楚可知,当一个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的时,凡他所做的任何事,无论大小,只要是出于宗教做的,对教会里的人来说,是出于圣言做的,就是善行;而另一方面,凡一个人所做的任何事,无论大小,当不是出于宗教做的,对我们来说,不是出于圣言做的时,就是恶行。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AE 803节)。
然而,必须知道的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反对圣言中的神性律法的人也因它们反对世上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避开它们,因为当一个人处于一种属世状态时,他就出于文明道德的法律思考,但当他处于一种属灵状态时,他就出于神性律法思考。由此可推知,只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宗教占据较高位置,构成头,自我和世界占据较低位置,构成脚,那么为了名声和人自己的荣誉避开邪恶,实行良善是没有伤害的。但把宗教踏在脚下,把世界当作头来敬拜,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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