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73

273.启4:5.“

273.启4: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天堂里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光照,以及对它的理解和感知。这从“闪电,雷轰,响声”的含义清楚可知,“闪电,雷轰,响声”论及神性真理:“闪电”论及它的光照,“雷轰”论及对它的理解,“响声”(voices)论及对它的感知;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首先要说一说这些含义的起源。人的眼睛在可见的天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如太阳,月亮,星星,空气,以太,光,热,云,雾,阵雨等等;它们是对应,因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灵界的事物。这些事物在天使所在的天堂也是对应,因为他们会看见类似事物;但它们在那里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关于它们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如:关于天堂的太阳和月亮(HH 116–125节);关于天堂的光和热(HH 126–140节);总体上关于天堂与地上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103–115节);关于天堂里的表象(HH 170–176节)。因此,“闪电”和“雷轰”也是对应;它们因是对应,故表示它们所对应的那些事物。一般来说,它们表示高层天使所接受和说出的神性真理;当这神性真理降到低层天使那里时,它有时就看似闪电,声音听上去像打雷。这就是为何“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雷”表示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响声”表示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之所以说在理解和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是因为通过听觉进入心智的东西既被看见,也被感知到,在理解力中被看见,通过与意愿的联系被感知到。至于严格来说,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感知是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0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闪电”和“雷”表示光照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密云倒出水来;天空发出响声;你的箭也射出去;你的雷声进入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77:15, 17, 18)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建立;“密云倒出水来”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天空或高云发出响声”表示来自圣言灵义的真理;“射出去的箭” (是指霹雳,由此而有一个好像弓射出箭的表象,当有雷轰和闪电时,这些就呈现出来)表示神性真理;“进入世界的雷声”表示在教会,感知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照亮世界的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世界”表示教会。

又:

有火在耶和华前头行,烧灭祂四围的敌人;祂的闪电照亮世界。(诗篇97:3, 4)

从这些话也清楚看出,“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祂的闪电照亮世界。”

耶利米书:

用能力制造大地者,祂用智慧预备了世界,用聪明展开了诸天;祂一发声,天上就有众水,祂使雾气从地极上腾,祂为雨造闪电。(耶利米书10:12, 13; 51:16; 诗篇135:7, 8)

此处论述的也是教会的建立。“雷声”表示感知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制造大地者,祂用智慧预备了世界,用聪明展开了诸天”,接着又说“祂一发声,天上就有众水,祂为雨造闪电”可以看出来。“地”和“世界”表示教会;天上的“众水”表示真理;“雨”表示当降下来,变成属世的时的这些真理;“闪电”表示它们的光照。

撒母耳记下: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撒母耳记下22:14, 15)

此处“从天上打雷”和“发出响声”描述了雷电;“箭”描述了飞行的霹雳,这一切都表示神性真理,“闪电”是指它们的光。正如这些活跃并光照善人,它们也使恶人惊吓和瞎眼,这一点由“祂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来表示,因为恶人无法承受神性真理,也根本无法承受来自天堂的任何光;因此,它们一出现,恶人就逃离。

同样,在诗篇:

耶和华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祂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多多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诗篇18:13, 14)

别处:

求你发出闪电,使他们四散,射出你的箭,使他们溃乱。(诗篇144:6)

“雷”和“闪电”表示理解和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搭救了你;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启示录:

我仿佛听见雷声,四活物中的一个说,你来看。(启示录6:1)

又:

天使拿着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随有雷轰,响声,闪电。(启示录8:5)

又:

天使大声呼喊,好像狮子;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 4)

又:

神天上的殿开了,在殿中现出约柜;随后有闪电,响声,雷轰。(启示录11:19)

又:

我从天上听见一个响声,像多水的响声,和大雷的响声。(启示录14:2)

又:

我听见好像一大群人的响声,多水的响声,大雷的响声,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掌王权了。(启示录19:6)

此外,由于“雷”和“闪电”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宣布这些真理时:

有响声、闪电,也有号角的响声。(出埃及记19:16)

“号角的响声”表示启示方面的神性真理(参看AE55, 262节)。约翰福音:

有声音从天上来到主这里,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 29)

马可福音:

雅各和约翰被称为半尼其,就是雷子。(马可福音3:14, 17)


揭秘启示录 #618

618.“除了那十四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基督徒当中没有其他人能理解、因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赞颂(279,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领悟的确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否则,学了也是没学,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表示那些承认唯独主为天地之神的人(612节)。基督徒当中没有其他人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样的观念:彼此不同的神性三位格是存在的;因为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教导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又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想上却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们教导说,他们要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派圣灵;这巩固了他们三的观念,以致他们无法将子视为神,与父同等,且与父为一,而是将子等同于其他任何凡人,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子就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想观念,导致他们无法理解生在世间的这位主怎么可能是天地之神,更不理解祂就是那独一神,哪怕他们曾听到并诵读前面(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还有以下经文: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
还有:
祂从父耶和华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35,38)
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都是指着那生在世上的主说的;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他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人看见了祂,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他们也许听过并读过这些话,然而却无法放弃那从小就孕育,后来又通过他们的老师在他们里面加以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关闭了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致他们看不到,即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他们也不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相结合,以便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5,6)
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等)
由此明显可知,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为了人与父神在祂里面并通过祂结合,因此当靠近主。这一点也是主经常说的话所确认的,即:“人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参看553节)。
谁看不出,这一切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若非祂的人身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并且必须要信祂,以便他们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祈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正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能明显看出来:
不信子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此处还有其它地方提到“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18:5,20;19:29;23:39;马可福音9:37;16:17;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约翰福音1:12;2:23;5:43;12:13; 15:16;16:23-24,26-27;17:6)。“神的名”和“父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参看81,165,5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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