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72

272.“头上戴着金

272.“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被神性良善按顺序排列的一切真理,因而也表示一切先前的天堂。这从“身穿白衣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和“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身穿白衣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是指众天堂的一切真理,因而是指所有天堂,无论高层的,还是低层的,如刚才所解释的(AE 270—271节);“金冠冕”是指真理所源自的神性良善,如下文所述。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源于神性良善;不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不是真理。不来自良善的真理就像没有核仁的外壳,也像不是人居住,而是野兽居住的房屋;这就是被称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真理;仁之良善是来自主的良善,因而是神性良善。由于“宝座上的长老”表示天堂的真理,“金冠冕”表示这些真理所来自的良善,所以只见长老戴着这种冠冕。国王的冠冕所表相同,因为“王”在代表意义上表示真理,他们头上的“冠冕”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王”表示真理(参看AE 31a节)。因此,冠冕是金的,因为“金”以同样的方式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d,e节)。

“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则是那加冕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诗篇:

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我要使祂的仇敌披上羞耻;但他的冠冕要在他自己身上发旺。(诗篇132:17, 18)

此处“大卫”和“受膏者”表示主(参看AE 205节);“角”表示祂的能力;“灯”是指神性聪明所来自的神性真理;“冠冕”表示神性智慧和主的管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要披上羞耻的“仇敌”是指邪恶和虚假。

又:

你对你的受膏者发怒。你将他的冠冕判定在地上。(诗篇89:38, 39)

此处“受膏者”也表示主,“怒”表示一种试探的状态,当与地狱争战时,祂就处于试探的状态。“怒”和“判定”描述了那时的哀叹,如主在十字架上的最后试探,那时主哀叹祂被离弃了。因为十字架是祂最后的试探,或与地狱的争战;这最后的审判之后,祂就披上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从而将神性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合一。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万军之耶和华必作祂余剩之民的荣冠华冕。(以赛亚书28:5)

此处“荣冠”表示属于来自神性的良善的智慧;“华冕”表示属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的聪明。

同一先知书: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休息,直到她的公义如光辉发出,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华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为王冕。(以赛亚书62:1, 3)

此处“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锡安”表示处于良善的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的教会;因此,它被称为“耶和华手中的华冠”和“神掌上的王冕”;“华冠”是指属于良善的智慧,“王冕”是指属于真理的聪明。由于“冠”(crown)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所以经上说它在“耶和华的手中”;由于“冕”(tiara)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所以经上说它在“神的掌上”;因为“耶和华”用在论述良善的地方,“神”用在论述真理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6905节)。

耶利米书:

你要对君王和太后说,要自己谦卑,坐在下边;因为你们的头饰,就是你们华美的冠冕下来了。(耶利米书13:18)

“华美的冠冕”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因为“华美”是指教会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5节)。

耶利米哀歌:

我们心中的喜乐止息;我们的舞蹈变为哀悼;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耶利米哀歌5:15, 16)

掉落的“头上的冠冕”表示那些属教会的人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智慧,这智慧,连同内在的祝福已经止息。

以西结书:

我将珠宝戴在你鼻子上,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将华冠戴在你头上。(以西结书16:12)

此处论述的是耶路撒冷,也就是教会,是建立之初的教会;“戴在鼻子上的珠宝”表示对良善的感知;“戴在耳朵上的耳环”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和服从;“戴在头上的冠冕”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约伯记:

祂剥去我的荣耀,摘去我头上的冠冕。(约伯记19:9)

“荣耀”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头上的冠冕”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

启示录: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启示录6:2)

“白马”和“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弓”是指祂争战所用的真理之教义;由此清楚可知,“冠冕”因论及主,或被归于主,故是指祂甚至在人身方面作为胜利的赏赐而披上的神性良善。

又:

后来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启示录14:14)

“一片白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参看《属天的奥秘》,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281, 8781节);“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金冠冕”表示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快镰刀”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

“冠冕”是指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这一点由亚伦所戴的冠冕面前的金牌来代表,这牌子也被称为冠冕(crown)和礼冠(coronet);对此,出埃及记如此描述:

你要作一面金牌,在上面按印章的刻法刻上,归耶和华为圣;要用一条蓝细带子将牌系住,它要在冠冕上,要在冠冕的面前。(出埃及记28:36, 37)

这个牌子被称为“圣冠”和“礼冠”(参看出埃及记29:6; 39:30; 利未记8:9)。至于由此尤其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30–9936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词语或细节。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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