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72

272.“头上戴着金

272.“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被神性良善按顺序排列的一切真理,因而也表示一切先前的天堂。这从“身穿白衣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和“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身穿白衣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是指众天堂的一切真理,因而是指所有天堂,无论高层的,还是低层的,如刚才所解释的(AE 270—271节);“金冠冕”是指真理所源自的神性良善,如下文所述。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源于神性良善;不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不是真理。不来自良善的真理就像没有核仁的外壳,也像不是人居住,而是野兽居住的房屋;这就是被称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真理;仁之良善是来自主的良善,因而是神性良善。由于“宝座上的长老”表示天堂的真理,“金冠冕”表示这些真理所来自的良善,所以只见长老戴着这种冠冕。国王的冠冕所表相同,因为“王”在代表意义上表示真理,他们头上的“冠冕”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王”表示真理(参看AE 31a节)。因此,冠冕是金的,因为“金”以同样的方式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d,e节)。

“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则是那加冕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诗篇:

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我要使祂的仇敌披上羞耻;但他的冠冕要在他自己身上发旺。(诗篇132:17, 18)

此处“大卫”和“受膏者”表示主(参看AE 205节);“角”表示祂的能力;“灯”是指神性聪明所来自的神性真理;“冠冕”表示神性智慧和主的管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要披上羞耻的“仇敌”是指邪恶和虚假。

又:

你对你的受膏者发怒。你将他的冠冕判定在地上。(诗篇89:38, 39)

此处“受膏者”也表示主,“怒”表示一种试探的状态,当与地狱争战时,祂就处于试探的状态。“怒”和“判定”描述了那时的哀叹,如主在十字架上的最后试探,那时主哀叹祂被离弃了。因为十字架是祂最后的试探,或与地狱的争战;这最后的审判之后,祂就披上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从而将神性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合一。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万军之耶和华必作祂余剩之民的荣冠华冕。(以赛亚书28:5)

此处“荣冠”表示属于来自神性的良善的智慧;“华冕”表示属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的聪明。

同一先知书: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休息,直到她的公义如光辉发出,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华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为王冕。(以赛亚书62:1, 3)

此处“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锡安”表示处于良善的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处于来自那良善的真理的教会;因此,它被称为“耶和华手中的华冠”和“神掌上的王冕”;“华冠”是指属于良善的智慧,“王冕”是指属于真理的聪明。由于“冠”(crown)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所以经上说它在“耶和华的手中”;由于“冕”(tiara)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所以经上说它在“神的掌上”;因为“耶和华”用在论述良善的地方,“神”用在论述真理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6905节)。

耶利米书:

你要对君王和太后说,要自己谦卑,坐在下边;因为你们的头饰,就是你们华美的冠冕下来了。(耶利米书13:18)

“华美的冠冕”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因为“华美”是指教会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5节)。

耶利米哀歌:

我们心中的喜乐止息;我们的舞蹈变为哀悼;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耶利米哀歌5:15, 16)

掉落的“头上的冠冕”表示那些属教会的人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智慧,这智慧,连同内在的祝福已经止息。

以西结书:

我将珠宝戴在你鼻子上,将耳环戴在你耳朵上,将华冠戴在你头上。(以西结书16:12)

此处论述的是耶路撒冷,也就是教会,是建立之初的教会;“戴在鼻子上的珠宝”表示对良善的感知;“戴在耳朵上的耳环”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和服从;“戴在头上的冠冕”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约伯记:

祂剥去我的荣耀,摘去我头上的冠冕。(约伯记19:9)

“荣耀”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头上的冠冕”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

启示录: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启示录6:2)

“白马”和“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弓”是指祂争战所用的真理之教义;由此清楚可知,“冠冕”因论及主,或被归于主,故是指祂甚至在人身方面作为胜利的赏赐而披上的神性良善。

又:

后来我又观看,见有一片白云,云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启示录14:14)

“一片白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参看《属天的奥秘》,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281, 8781节);“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金冠冕”表示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快镰刀”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

“冠冕”是指神性真理所来自的神性良善,这一点由亚伦所戴的冠冕面前的金牌来代表,这牌子也被称为冠冕(crown)和礼冠(coronet);对此,出埃及记如此描述:

你要作一面金牌,在上面按印章的刻法刻上,归耶和华为圣;要用一条蓝细带子将牌系住,它要在冠冕上,要在冠冕的面前。(出埃及记28:36, 37)

这个牌子被称为“圣冠”和“礼冠”(参看出埃及记29:6; 39:30; 利未记8:9)。至于由此尤其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930–9936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词语或细节。


真实的基督教 #464

464.(1)《奥格

464.(1)《奥格斯堡信纲》(译注:又称《奥斯堡信条》)的博士或教师们断言,由于我们第一代父母的堕落,人已经完全败坏了,以至于在与我们的归依和救赎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天生是瞎的;当向他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不能理解,却视之为愚蠢的事,他凭自己不亲近神,反而亲近神的敌人,并且一直如此,直到他靠着通过被宣讲和聆听的圣言而运作的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没有他那一方的任何合作而归依,被赋予信仰,重生并更新(《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2)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或领悟、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合作;但就良善而言,人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在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丁点属灵能力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当这恩典被提供时能理解它,或使自己适应它,或能自动接受它。他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归依做出任何贡献,无论是完全的贡献,还是一半的贡献,或是最小程度的贡献,或凭自己行动、运作或合作,或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相反,人是罪的仆人,是撒但的奴隶,被撒但驱使。因此,他的属世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和反对祂的事上才是积极和有效的(《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3)在民事和属世事物上,人是勤奋和聪明的,但在与灵魂救赎有关的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奥格斯堡信纲》,661页)。

(4)然而,人仍享有运动能力,或支配他的外在肢体的能力,以及听福音,并在某种程度上沉思他所听到的东西的能力,但在他暗中或私下的想法中,他却鄙视它,视之为愚蠢的事,也不能相信它;在这方面,他比木头还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有功效,或说在他里面开始作工,在他里面点燃并产生信仰和讨神喜悦的其它美德,以及服从(《奥格斯堡信纲》,662页)。

(5)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不是一块石头或一根木头。石头或木头不会抵抗,或说没有阻力,既不理解,也感受不到在它自己里面发生的事,而人却以自己的意愿抵抗神,直到他归依神。因此,在归依之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赋予理解力,尽管在神性事物上没有理解力,也被赋予意愿,尽管他不意愿任何得救的良善。但他仍不能对他的归依或救赎做出任何贡献,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还糟糕(《奥格斯堡信纲》,672, 673页)。

(6)整个归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美德和力量通过圣言在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中,如同在一个被动主体中一样运作并产生它,而人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完全被动。然而,这种运作不像用石头来形成雕像,或在蜡上压印,因为蜡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意愿(《奥格斯堡信纲》,681页)。

(7)根据某些教父和近代神学家的说法,“神只吸引意愿”;因此,在归依中,人的意愿会有所作为,或说在某个方面是积极的。然而,这种观点不符合健全的教义,因为它证实了一个人类的意愿或选择在归依中的能力的错误观点(《奥格斯堡信纲》,582页)。

(8)在受理性支配的外在世俗事务上,人里面仍留有某种程度的理解、力量和能力;尽管这些可怜的余剩极其虚弱;此外,这些天赋尽管很小,微不足道,也被遗传疾病如此毒害和污染了,以至于在神眼里,它们毫无价值(《奥格斯堡信纲》,641页)。

(9)在归依中,人由此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并不与圣灵合作,因为他的归依唯独并完全是圣灵的作工(《奥格斯堡信纲》,219, 579, 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个重生的人通过圣灵的能力可以合作,尽管他的合作伴随着大量软弱。他按着圣灵引领、指导或支配和管理他的程度和时长而很好地合作。但他与圣灵的合作,并不像两匹马一起拉一辆车一样(《奥格斯堡信纲》,674页)。

(10)原罪不是实际犯下的某种过错,而是深深植根于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中。它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如堕落的思维、话语和邪恶的行为(《奥格斯堡信纲》,577页)。已经败坏人的整个本性的这种遗传疾病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源头,一切过犯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根和源头中流出(《奥格斯堡信纲》,640页)。在心的至内在部分和最深处,人的整个本性在神面前完全被这罪,就像被属灵的麻风病一样感染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的人格或性格被神的律法指控和定罪,以至于我们天生就是可怒之子,是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基督功德的恩赐而从这些邪恶中被释放和拯救出来(《奥格斯堡信纲》,639页)。因此,最初的正义,或在伊甸园中所创造的(与人有关的)神的形像完全缺乏或丧失了;这种缺乏是使人在一切神性和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的无能为力、笨拙和愚蠢的源头。取代在人里面如此丧失的神的形像的是,在心智、理解力、内心和意愿里面存在着他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最内在、最坏或最卑鄙、最深不可测和无法形容的败坏(《奥格斯堡信纲》,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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