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0.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在审判之前,主在高层天堂所排列的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这从“宝座”、“它周围的二十四个宝座,和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那一位坐于其上的“宝座”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267节),“宝座”表示审判(AE 253a节);“它周围的二十四个宝座,和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是指在审判之前,所排列的总体上天堂的一切真理。“二十四”表示所有或全部,“宝座”表示审判,“长老”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此处指的是高层天堂,因为所有在高层天堂的人都处于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还因为紧接着论述的是低层天堂。“二十四”表示所有或全部,因为这个数字与“十二”所表相同,“十二”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577, 2089, 2129—2130, 3272, 3858, 3913节)。数字“二十四”与数字“十二”所表相同,是因为它是十二的两倍,一个数字的两倍与相乘得出它的那个数字所表相同(可参看AC 5291, 5335, 5708, 7973节)。
十二使徒将要坐的“宝座”也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对此,马太福音上说:
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就是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
“十二使徒”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话中同样如此: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审判权赐给那些坐在宝座上的人表示审判唯独属于主,因为在圣言中,“长老”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审判从这些真理来施行。人若以为圣言中的“长老”和“使徒”是指长老和使徒,就大错特错了;就圣言的灵义而言,所感知到的不是人,而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为属灵之物与人毫无共同之处。就属世的圣言字义而言,情况不是这样;字义不仅提到人,而且许多表述都暗含人的观念,以便圣言在其终端可以是属世的,从而为灵义形成一个基础。“长老”的含义,与“婴儿”、“孩子”、“少年人”、“老年人”、“童女或处女”、“妇人或女人”,以及许多这类词语的含义情况是一样的。就属世意义而言,这些人都被简单地视为人;但就属灵意义,即灵义而言,“婴儿”表示纯真,“孩子”表示仁爱,“少年人”表示聪明,“老年人”表示智慧,“童女或处女”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妇人或女人”表示教会的良善,其它情况也是如此。这同样适用于“邻舍”的属世意义和属灵意义;“邻舍”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每个人,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这个人里面的良善、真理、真诚和公义本身。凡在自己里面思考,或反思的人都能看出,这就是属灵意义上的邻舍;因为除了一个人里面的良善外,谁会为了其它任何理由而爱他?良善和真理构成这个人,并使他被爱,而不是面容和身体使他被爱。
不过,要回到“长老”的含义。“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他们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那时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万军之耶和华必在锡安山、在耶路撒冷掌权;在祂的长老面前,必成为荣耀。(以赛亚书24:23)
“月亮”和“日头”表示他们的偶像崇拜、信之虚假和爱之邪恶;“锡安山”和“耶路撒冷”表示天堂和教会;“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故经上说,“在他们面前,必成为荣耀”,因为“荣耀”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3节)。
耶利米哀歌:
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我招呼我所亲爱的,他们却欺骗我;我的长老在城中气绝了。(耶利米哀歌1:18, 1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废,因教会的荒废才有了哀恸;当对真理的任何属灵情感,因而在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上的聪明都不复存在时,因此当没有真理时,这种荒废就会发生。被掳去的“处女”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少年人”表示聪明;“掳”是指从这种情感和聪明中移除;气绝的“长老”表示教会的真理。
以西结书:
要将老人、少年人、处女、婴孩和妇女,从圣所起全都杀尽灭绝;于是他们从房前的长老开始。(以西结书9:6)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教会的荒废;“老人”和“少年人”表示智慧和聪明;“处女”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婴孩”表示纯真;“妇人”表示教会的良善;“杀尽灭绝”表示毁坏;他们所开始的“圣所”表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也就是“房前的长老”方面的教会。
耶利米哀歌:
也不尊敬老人的面。长老从城门口断绝,少年人也不再奏乐。(耶利米哀歌5:12, 14)
“老年人”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少年人”表示聪明。出埃及记:
摩西和亚伦, 拿答, 亚比户, 并七十个长老,而不是其他人,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出埃及记24:1, 9–12)
这段经文表示只有那些处于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才看见主(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段经文的解释,9403–9411节)。这就是以色列的七十个长老所代表的,也是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所表示的;这也是“十二使徒”所表示的,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要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十二使徒”表示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属天的奥秘》,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以色列十二支派”所表相同(AC 3858, 3926, 4060, 6335节);“以色列的长老”也所表相同(AC 6524—6525, 6890, 7912, 8578, 8585, 9376, 9404节)。
464.(1)《奥格斯堡信纲》(译注:又称《奥斯堡信条》)的博士或教师们断言,由于我们第一代父母的堕落,人已经完全败坏了,以至于在与我们的归依和救赎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天生是瞎的;当向他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不能理解,却视之为愚蠢的事,他凭自己不亲近神,反而亲近神的敌人,并且一直如此,直到他靠着通过被宣讲和聆听的圣言而运作的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没有他那一方的任何合作而归依,被赋予信仰,重生并更新(《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2)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或领悟、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合作;但就良善而言,人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在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丁点属灵能力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当这恩典被提供时能理解它,或使自己适应它,或能自动接受它。他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归依做出任何贡献,无论是完全的贡献,还是一半的贡献,或是最小程度的贡献,或凭自己行动、运作或合作,或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相反,人是罪的仆人,是撒但的奴隶,被撒但驱使。因此,他的属世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和反对祂的事上才是积极和有效的(《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3)在民事和属世事物上,人是勤奋和聪明的,但在与灵魂救赎有关的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奥格斯堡信纲》,661页)。
(4)然而,人仍享有运动能力,或支配他的外在肢体的能力,以及听福音,并在某种程度上沉思他所听到的东西的能力,但在他暗中或私下的想法中,他却鄙视它,视之为愚蠢的事,也不能相信它;在这方面,他比木头还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有功效,或说在他里面开始作工,在他里面点燃并产生信仰和讨神喜悦的其它美德,以及服从(《奥格斯堡信纲》,662页)。
(5)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不是一块石头或一根木头。石头或木头不会抵抗,或说没有阻力,既不理解,也感受不到在它自己里面发生的事,而人却以自己的意愿抵抗神,直到他归依神。因此,在归依之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赋予理解力,尽管在神性事物上没有理解力,也被赋予意愿,尽管他不意愿任何得救的良善。但他仍不能对他的归依或救赎做出任何贡献,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还糟糕(《奥格斯堡信纲》,672, 673页)。
(6)整个归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美德和力量通过圣言在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中,如同在一个被动主体中一样运作并产生它,而人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完全被动。然而,这种运作不像用石头来形成雕像,或在蜡上压印,因为蜡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意愿(《奥格斯堡信纲》,681页)。
(7)根据某些教父和近代神学家的说法,“神只吸引意愿”;因此,在归依中,人的意愿会有所作为,或说在某个方面是积极的。然而,这种观点不符合健全的教义,因为它证实了一个人类的意愿或选择在归依中的能力的错误观点(《奥格斯堡信纲》,582页)。
(8)在受理性支配的外在世俗事务上,人里面仍留有某种程度的理解、力量和能力;尽管这些可怜的余剩极其虚弱;此外,这些天赋尽管很小,微不足道,也被遗传疾病如此毒害和污染了,以至于在神眼里,它们毫无价值(《奥格斯堡信纲》,641页)。
(9)在归依中,人由此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并不与圣灵合作,因为他的归依唯独并完全是圣灵的作工(《奥格斯堡信纲》,219, 579, 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个重生的人通过圣灵的能力可以合作,尽管他的合作伴随着大量软弱。他按着圣灵引领、指导或支配和管理他的程度和时长而很好地合作。但他与圣灵的合作,并不像两匹马一起拉一辆车一样(《奥格斯堡信纲》,674页)。
(10)原罪不是实际犯下的某种过错,而是深深植根于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中。它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如堕落的思维、话语和邪恶的行为(《奥格斯堡信纲》,577页)。已经败坏人的整个本性的这种遗传疾病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源头,一切过犯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根和源头中流出(《奥格斯堡信纲》,640页)。在心的至内在部分和最深处,人的整个本性在神面前完全被这罪,就像被属灵的麻风病一样感染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的人格或性格被神的律法指控和定罪,以至于我们天生就是可怒之子,是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基督功德的恩赐而从这些邪恶中被释放和拯救出来(《奥格斯堡信纲》,639页)。因此,最初的正义,或在伊甸园中所创造的(与人有关的)神的形像完全缺乏或丧失了;这种缺乏是使人在一切神性和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的无能为力、笨拙和愚蠢的源头。取代在人里面如此丧失的神的形像的是,在心智、理解力、内心和意愿里面存在着他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最内在、最坏或最卑鄙、最深不可测和无法形容的败坏(《奥格斯堡信纲》,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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