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70

270.启4:4.“

270.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在审判之前,主在高层天堂所排列的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这从“宝座”、“它周围的二十四个宝座,和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那一位坐于其上的“宝座”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267节),“宝座”表示审判(AE 253a节);“它周围的二十四个宝座,和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是指在审判之前,所排列的总体上天堂的一切真理。“二十四”表示所有或全部,“宝座”表示审判,“长老”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此处指的是高层天堂,因为所有在高层天堂的人都处于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还因为紧接着论述的是低层天堂。“二十四”表示所有或全部,因为这个数字与“十二”所表相同,“十二”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577, 2089, 2129, 2130, 3272, 3858, 3913节)。数字“二十四”与数字“十二”所表相同,是因为它是十二的两倍,一个数字的两倍与相乘得出它的那个数字所表相同(可参看AC 5291, 5335, 5708, 7973节)。

十二使徒将要坐的“宝座”也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对此,马太福音上说:

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就是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

“十二使徒”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话中同样如此: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审判权赐给那些坐在宝座上的人表示审判唯独属于主,因为在圣言中,“长老”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审判从这些真理来施行。人若以为圣言中的“长老”和“使徒”是指长老和使徒,就大错特错了;就圣言的灵义而言,所感知到的不是人,而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为属灵之物与人毫无共同之处。就属世的圣言字义而言,情况不是这样;字义不仅提到人,而且许多表述都暗含人的观念,以便圣言在其终端可以是属世的,从而为灵义形成一个基础。“长老”的含义,与“婴儿”、“孩子”、“少年人”、“老年人”、“童女或处女”、“妇人或女人”,以及许多这类词语的含义情况是一样的。就属世意义而言,这些人都被简单地视为人;但就属灵意义,即灵义而言,“婴儿”表示纯真,“孩子”表示仁爱,“少年人”表示聪明,“老年人”表示智慧,“童女或处女”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妇人或女人”表示教会的良善,其它情况也是如此。这同样适用于“邻舍”的属世意义和属灵意义;“邻舍”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每个人,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这个人里面的良善、真理、真诚和公义本身。凡在自己里面思考,或反思的人都能看出,这就是属灵意义上的邻舍;因为除了一个人里面的良善外,谁会为了其它任何理由而爱他?良善和真理构成这个人,并使他被爱,而不是面容和身体使他被爱。

不过,要回到“长老”的含义。“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他们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那时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万军之耶和华必在锡安山、在耶路撒冷掌权;在祂的长老面前,必成为荣耀。(以赛亚书24:23)

“月亮”和“日头”表示他们的偶像崇拜、信之虚假和爱之邪恶;“锡安山”和“耶路撒冷”表示天堂和教会;“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故经上说,“在他们面前,必成为荣耀”,因为“荣耀”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3节)。

耶利米哀歌:

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我招呼我所亲爱的,他们却欺骗我;我的长老在城中气绝了。(耶利米哀歌1:18, 1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废,因教会的荒废才有了哀恸;当对真理的任何属灵情感,因而在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上的聪明都不复存在时,因此当没有真理时,这种荒废就会发生。被掳去的“处女”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少年人”表示聪明;“掳”是指从这种情感和聪明中移除;气绝的“长老”表示教会的真理。

以西结书:

要将老人、少年人、处女、婴孩和妇女,从圣所起全都杀尽灭绝;于是他们从房前的长老开始。(以西结书9:6)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教会的荒废;“老人”和“少年人”表示智慧和聪明;“处女”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婴孩”表示纯真;“妇人”表示教会的良善;“杀尽灭绝”表示毁坏;他们所开始的“圣所”表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也就是“房前的长老”方面的教会。

耶利米哀歌:

也不尊敬老人的面。长老从城门口断绝,少年人也不再奏乐。(耶利米哀歌5:12, 14)

“老年人”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少年人”表示聪明。出埃及记:

摩西和亚伦, 拿答, 亚比户, 并七十个长老,而不是其他人,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出埃及记24:1, 9–12)

这段经文表示只有那些处于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才看见主(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段经文的解释,9403–9411节)。这就是以色列的七十个长老所代表的,也是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所表示的;这也是“十二使徒”所表示的,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要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十二使徒”表示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属天的奥秘》,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以色列十二支派”所表相同(AC 3858, 3926, 4060, 6335节);“以色列的长老”也所表相同(AC 6524, 6525, 6890, 7912, 8578, 8585, 9376, 9404节)。


真实的基督教 #25

25.对此,我补充以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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