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7

27.“那忠信作见证

27.“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忠信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忠信作见证”是指对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所来自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之所以说“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是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总体上,以及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位天使同在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节),这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HH 7–12, 78–86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那忠信作见证的”,是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为祂作见证。这见证普遍存在于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内层天堂的天使只能以一个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性,因而只能思想神性人身。原因在于,主的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并形成它;天使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行进和流动(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 200–212, 265–275节)。正因如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对其人身中的主之神性的承认(对此,参看AE 10节)。

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和“见证”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约翰(也就是施洗约翰) 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来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人。我看见了,就作见证。(约翰福音1:7–9, 34)

“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在此被称为“照亮一切人的真光”;“为光作见证”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神性真理从这神性人身发出。“光”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天堂之光那一章,126–140节)。

同一福音书: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又: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讲我们所知道的,见证我们所见过的。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为所看见所听见的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31–32)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这表示祂从自己为自己作见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 9820, 10330节; AE 25节)

又: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当主被问到祂是不是王时,祂如此回答,是因为主作为王,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王权,而祂的神性良善是那里的祭司职分。这就是为何主说,祂是王,为这个目的而生,为这个目的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处于真理的人都听从祂的声音;因此,彼拉多问祂:“真理是什么呢?”因而问这是不是王。神性真理是主在天堂的王权(参看《属天的奥秘》,3009, 5068节);因此,在圣言中,“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AC 1672, 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这一点在解释启示录接下来提到王的经文时看得更清楚;紧接着经上说:“祂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由此可见“从耶稣基督,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就对其神性人身的承认而言的主,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神性人身。


属天的奥秘 #2425

2425.“我不能逃

2425.“我不能逃到山上去”表示对他能拥有仁之良善,也就是出于那良善思考和行事的怀疑。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和仁(参看795, 1430节)。
至于这种怀疑,情况是这样: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对良善的情感就在他们对真理的情感里面。但对良善的这种情感如此模糊、微弱,以至于他们感知不到它,因此不知道对良善的情感是什么、真正的仁爱是什么。他们的确以为自己知道,但却是从真理,因而从记忆知识,而不是从良善本身知道的。尽管如此,只要明白这是真理,他们仍实行仁之良善,不是为了由此获得什么回报,而是出于顺服。他们允许主通过在他们看来是真理的真理把他们从对良善的模糊或黑暗中领出来。例如,他们不知道邻舍是什么,于是就向他们以之为邻舍的每个人行善,尤其向穷人行善,因为这些人由于缺乏世俗的财富而自称穷人;向孤儿寡妇行善,因为他们就是被如此称呼的;向外人行善,因为他们的确是外人;对其他人也是如此。只要不知道穷人、孤儿、寡妇、外人和其他人分别表示什么,他们就会这样做。然而,如前所述,他们对良善的模糊情感就潜藏在他们对表面真理的情感里面,而主便通过对良善的这种情感引导他们去做这些事。因此,他们同时拥有良善在自己内层里面;天使便在这良善里面与他们同在,并在那里以触动这些人内心的真理的表象为乐。
但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会以区别对待的方式去做这一切事。他们住在光中,而真理之光只来自良善,没有其它源头,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这些人不会仅仅因为他们被称为穷人、孤儿、寡妇和外人就向他们行善,因为他们知道,善人,无论穷富,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是邻舍。由于善人会向其他人行善,所以这些人越向善人行善,就越通过他们而向其他人行善。他们还知道如何区分不同种类的良善,从而区分不同种类的善人。他们称集体利益本身为他们更高等的邻舍,因为它关注更多人的利益。他们承认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是还要更高等的邻舍,要向它行仁爱;而主在天上的国本身甚至比这更高等。但那些把主摆在所有只崇敬主、爱祂胜过一切的人之上的人会从主获得各等邻舍,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唯有主是邻舍。一切良善都是邻舍,只要这良善来自主。
然而,那些朝相反方向去看的人则从自己获得各等邻舍,只承认那些偏袒他们并为他们服务的人为邻舍。他们称这些人,而非其他人为他们的弟兄和朋友,所以他们的区分取决于这个人与他们联系的紧密程度。这一切表明邻舍是什么,即:每个人都照着支配他的爱而成为邻舍;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就是真正的邻舍,只是具有各种各样的区别。因此,他们每个人里面的良善本身才是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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