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9.“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表示在众天堂围绕主的神性真理的表象。这从“外表好像绿宝石的彩虹”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表好像绿宝石的彩虹”是指神性真理在其周边的表象;因为“宝座周围的彩虹”表示周围的神性真理;“外表好像”表示表象。这种表象就像绿宝石,是因为它表明了最后的审判;事实上,这种石头的颜色是绿色的,“绿色”表示模糊的真理。神性真理因其光辉而要么看上去是天空色的,要么是按优美次序来排列的各种颜色的,像彩虹的颜色;但当它模糊时,看上去就是绿宝石颜色的。被称为“先前天”的天堂就是模糊的天堂,审判要施行在该天堂上,这天堂即将灭亡(参看启示录21:1)。这就是为何经上提到“周围的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彩虹”之所以表示在众天堂,在其秩序中,因而在其美丽中的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众天堂,源于良善的真理有无限的多样性;当由颜色来代表时,它们就呈现出一种极美丽的彩虹的表象或外表。这就是为何“彩虹”成为大洪水之后立约的记号(创世记9:12–17)。众天堂里面有无限的多样性(参看《天堂与地狱》,56, 405, 418, 486节;《最后的审判》13节;《属天的奥秘》,684, 690, 3744, 5598, 7236, 7833, 7836, 9002节);天堂里的颜色凭那里的光显现,它们就是光的调节和变化(AC 1042—1043, 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颜色照着源于良善的真理之状态的多样性,因而聪明和智慧的多样性而看上去各不相同(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彩虹出现在天堂,它们从何处来,是什么(AC 1042—1043, 1623–1625节)。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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