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69

269.“宝座周围又

269.“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表示在众天堂围绕主的神性真理的表象。这从“外表好像绿宝石的彩虹”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表好像绿宝石的彩虹”是指神性真理在其周边的表象;因为“宝座周围的彩虹”表示周围的神性真理;“外表好像”表示表象。这种表象就像绿宝石,是因为它表明了最后的审判;事实上,这种石头的颜色是绿色的,“绿色”表示模糊的真理。神性真理因其光辉而要么看上去是天空色的,要么是按优美次序来排列的各种颜色的,像彩虹的颜色;但当它模糊时,看上去就是绿宝石颜色的。被称为“先前天”的天堂就是模糊的天堂,审判要施行在该天堂上,这天堂即将灭亡(参看启示录21:1)。这就是为何经上提到“周围的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彩虹”之所以表示在众天堂,在其秩序中,因而在其美丽中的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众天堂,源于良善的真理有无限的多样性;当由颜色来代表时,它们就呈现出一种极美丽的彩虹的表象或外表。这就是为何“彩虹”成为大洪水之后立约的记号(创世记9:12–17)。众天堂里面有无限的多样性(参看《天堂与地狱》,56, 405, 418, 486节;《最后的审判》13节;《属天的奥秘》,684, 690, 3744, 5598, 7236, 7833, 7836, 9002节);天堂里的颜色凭那里的光显现,它们就是光的调节和变化(AC 1042, 1043, 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颜色照着源于良善的真理之状态的多样性,因而聪明和智慧的多样性而看上去各不相同(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彩虹出现在天堂,它们从何处来,是什么(AC 1042, 1043, 1623–1625节)。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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