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9.“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表示在众天堂围绕主的神性真理的表象。这从“外表好像绿宝石的彩虹”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表好像绿宝石的彩虹”是指神性真理在其周边的表象;因为“宝座周围的彩虹”表示周围的神性真理;“外表好像”表示表象。这种表象就像绿宝石,是因为它表明了最后的审判;事实上,这种石头的颜色是绿色的,“绿色”表示模糊的真理。神性真理因其光辉而要么看上去是天空色的,要么是按优美次序来排列的各种颜色的,像彩虹的颜色;但当它模糊时,看上去就是绿宝石颜色的。被称为“先前天”的天堂就是模糊的天堂,审判要施行在该天堂上,这天堂即将灭亡(参看启示录21:1)。这就是为何经上提到“周围的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彩虹”之所以表示在众天堂,在其秩序中,因而在其美丽中的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众天堂,源于良善的真理有无限的多样性;当由颜色来代表时,它们就呈现出一种极美丽的彩虹的表象或外表。这就是为何“彩虹”成为大洪水之后立约的记号(创世记9:12–17)。众天堂里面有无限的多样性(参看《天堂与地狱》,56, 405, 418, 486节;《最后的审判》13节;《属天的奥秘》,684, 690, 3744, 5598, 7236, 7833, 7836, 9002节);天堂里的颜色凭那里的光显现,它们就是光的调节和变化(AC 1042—1043, 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颜色照着源于良善的真理之状态的多样性,因而聪明和智慧的多样性而看上去各不相同(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彩虹出现在天堂,它们从何处来,是什么(AC 1042—1043, 1623–1625节)。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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